“致事”,东汉郑玄注“致其所掌之事于君而告老”,图为东汉马战车。(图片来源:公有领域)
古代官吏退休的叫法有告归、致仕、致事、致政、休致、悬车或乞骸骨等,而现代常用的“退休”一词则是到唐代才出现的。
早在殷商时期就已经有官员退休的例子了。《尚书‧商书‧咸有一德》云:“伊尹既复政厥辟,将告归。”伊尹是中华第一位帝师,当时的君王太甲(商汤的子孙)昏庸乱德,于是伊尹将他放逐到桐宫(先帝陵墓)。后来太甲悔过自新,伊尹便亲自迎接他回来,并将王权交还给他,等到社稷清平后,便告老还乡回到自己的私邑。“伊尹告归”成为中华官吏退休的滥觞。
西周是中国退休制度奠定基础的朝代,官吏的退休年龄开始有了礼俗。《礼记‧曲礼》云:“大夫七十而致事”,古人认为人到了七十岁,精力衰退,耳聋眼花,自然应该退休,还禄位于君。后来的汉、唐、宋、元朝基本上也遵循这个约定俗成的规定,直到明太祖朱元璋诏令“文武官六十以上者皆听致仕”,才将退休年龄提前到了六十岁。
关于古代官员退休后的待遇,汉朝以前的官员大多有终身的爵位、封地或采邑,所以就算退休了,还是有稳定的收入。在汉朝,退休待遇有了固定标准,汉平帝元始元年规定:俸禄两千石以上的高官,年老退休后可以领取原俸禄的三分之一;但是千石及千石以下的官吏就不见下文了。在唐代,退休制度日趋完备,待遇也得到提高,但是有品级的规定;大唐令五品以上的官员退休后可享有原俸禄的一半;六品以下虽无俸禄,但有田地(永业田)保障晚年生活。
历朝历代官员退休待遇最好的是在宋朝,在重文轻武的国策下,造成庞大的官僚机构,促使退休制度更加严密。太宗淳化元年诏:“应曾任文武职事官恩许致仕者,并给半俸。”表明无论文武、品阶,凡经朝廷批准的退休官吏都可领半俸,这是古代退休制度首次覆盖到基层官员。最特别的一次是在仁宗时期,为了减少冗员,鼓励退休,批准官吏年满七十岁且主动申请退休者,给予全俸。
清朝,领俸多少是以官吏的政绩定夺,图为康熙皇帝。(图片来源:Getty Images)
明朝应是退休待遇相对较差的朝代,明初曾规定退休官员可以领取原俸,但很快就取消了,变成一般情况下不发放退休金,如果是生活困难的退休官员,经查实后每月可领取米二石,直至逝世为止。在清朝,世袭爵位或官职者,可领取原俸,如果没有世袭爵位或官职者,可领取半俸;不过能不能领到半俸,还要以官吏的政绩定夺。到了现代,退休制度不仅全面涵盖政府官员,在公务体系之外的广大劳工阶层也有退休金制度予以保障余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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