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綏德一農村,兩名歹徒光天化日之下闖入學校,將一名青年女教師輪姦。而眾多的家長、村幹部、老師及領導竟圍觀一個多小時。
從孔孟之鄉濟寧發往文明城市青島的長途客車上,搶劫得逞的暴徒眾目暌暌之下將一名女青年強姦。
新千年3月5日,湛江市徐聞縣16歲的少年鄧大智因搶救一小女孩沉水。曾國令和一位16歲的少女鄧亞軍在水下打撈了近20分鐘,趕到的5名巡警竟沒有一人參加救助。好不容易把鄧送到醫院,一名醫生見沒有病人家屬在場,一把拔掉正在往鄧體內滴水的吊針,揚長而去。這位小英雄就在警察和醫生的圍觀下,慘遭厄運。
更可氣的是,某地派出所門前,兩名歹徒將一位農村人打得頭破血流,110隊員竟呆呆地觀看始終,而無一人出面制止。當受害人要求公安機關嚴懲歹徒時,在場的警察卻要受害人找兩個以上的群眾證人,農村人只好眼巴巴地看著歹徒大搖大擺離開。
這一幕幕看客們的表演,真可謂「陽光下的罪惡」。
文章說,所有的為非作歹都是那些大膽的,極具冒險性格的極少數人的罪惡。儘管他們是極少數,但是,懦弱的、沉默的羔羊,卻佔了我們中間的大多數。
並非歹人天生膽大包天,倒是我們對惡勢力心太軟,該出手時卻縮手,才使得原本膽怯的壞人氣焰囂張,不可一世。更有不少人,面對殘暴,患得患失,希望和期待著禍及它人而自己倖免,看到他人不幸再踏上一腳,拿冷酷、無情、冷面、鐵血、無棱角、不陰不陽、不人不鬼、難得糊塗作為明哲保身的處世哲學,把忍氣吞生、逆來順受、能忍自安、轉嫁災禍和一時的倖免作為養晦自全的最大的本領。
奧爾森認為:「就每個人而言,鬥爭的成功雖然對他有利,但鬥爭意味著他必須靠犧牲自己利益的代價去爭取,這時最『理性』的方式是別的和他一樣的身份的人去犧牲去鬥爭,成功了他必然可以可以同樣的身份得到同樣的利益。然而,麻煩的是當大家都太聰明、太理智地充當寄生的看客,等待別人去爭取時,結果經常是這樣的人群愈大,行動愈容易癱瘓。」梁啟超先生言看客為旁觀者,稱天下最可惡、最可恨、最卑鄙的人,莫過於旁觀者。
柏楊說:每個人都全身遠害,結果雖然並全不了身,遠不了害,(嗚呼,全世界哪個國家民族,有中國這麼長久的內亂外患,砍砍殺殺沒有個完?)但卻養成了中華民族特有的淡漠和冷酷。正如懷特所說:「每個人都降生於先於他而存在的文化環境之中。當他一來到世界,文化就統治了他,隨著他的成長,文化賦予他語言、習俗、信仰、工具等。總之,是文化向他提供作為人類一員的行為方式和內容。」套用一句文革說法,一個人來到人世間,無時無刻無不打上先輩的烙印。
然而,時至今日,責任感、同情心、時代精神、公共意識的缺乏,已成為社會問題。深思之後,不免愴然。
大路不平眾人踩。幫助別人其實也是幫助自己,替別人解圍,也是為自己解困。不鏟除為惡的環境和土壤,惡就會不斷滋生和蔓延;對惡勢力坐視不管,無益於引火燒身。因為大火決不會只燒鄰居不燒自家。
正是我們平時對罪惡的冷漠,才導致罪惡的盛行。正是我們這種東郭先生式的愚昧,我們寬容了他們的惡棍,像寓言《農夫和蛇》的農夫一樣,把快要凍僵的蛇讓他們融入我們懷抱。但是,他們中間的多數人並不領我們的情,他們拒絕我們對他們的原諒,反而犯下了更多令人髮指的罪惡。
美國波士頓的猶太大屠殺紀念碑上銘刻著德國神父馬丁的一句名言:「起初他們追殺共產主義者,我不是共產主義者,我不說話;接著他們追殺猶太人,我不是猶太人,我不說話;後來他們追殺工會成員,我不是工會成員,我不說話;此後他們追殺天主教徒,我不是天主教徒,我不說話;最後,他們奔我而來,再也沒有人站起來為我說話了。」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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