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本是作為調節高收入、緩解社會收入分配不公的矛盾而開徵的一個稅種。近日媒體調查卻發現,個稅徵收上存在「逆向調節」的怪現象:去年大陸600多億元的個稅中,工資、薪金項目佔了40%以上,工薪階層成了實際的納稅主體。
調查顯示,在遼寧、北京等地,工資、薪金所得稅均佔地區全部個人所得稅收入的40%以上。去年廣東全省個人所得稅總額為84.69億元,高收入者的個稅收入只佔2.33%。個體工商小戶納稅貢獻率亦好於個體工商大戶和私營企業。
癥結就在於高收入群體有意逃避稅收,個中貓兒膩多多。據一些地區的地稅人員介紹,對眾多高收入單位通過賬外賬、小金庫等形式支付給職工和有關人員的現金、實物、有價證券和附加福利收入的稅收大都流失了。
至於黑色收入、灰色收入就更沒譜了。帶有黑社會性質的瀋陽劉湧嘉陽集團用記賬外賬、不計收入、不列收入等形式虛假納稅申報手段,共逃各種稅款2000多萬元。
這種瘋狂偷逃個稅的行徑無疑是對公正公平社會的侵害,從而造成了更大的社會分配的不公。它不僅僅使國家和地方稅源大量流失,而且使一些遵紀守法的企業不敢再把工資收入公開化。
個稅「逆向調節」最根本的弊端,在於分配不公形成嚴重的貧富兩極分化。它使絕大部分工薪階層對社會不滿、對政策不滿,這種怨氣最終會銷蝕大夥兒對於依法納稅的自覺意識。
無疑,必須加強個稅的依法征管,尤其是要對一些高收入企業、領域和群體「嚴防死守」;推行非現金結算,建立覆蓋個人全部收入的統一個人稅號;嚴格財務分配制度,從社會初次分配、再分配和轉移分配3個層面上同時進行稅收調節,改變當前僅有個稅一個稅種調節的狀況。糾正個稅「逆向調節」的偏離,使國富民強,社會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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