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官方媒體《南方日報》報導說,張佰森是在潛逃南非將近一年後,於1998年3月由佛山市人民檢察院通過國際刑警組織將其抓獲歸案的。
父子合謀
張佰森今年70歲,他於1987年起出任佛山建行行長,1992年底離休。《南方日報》在報導張佰森被判無期的同時,還詳細介紹了張案始末。
1991年到1993年間,佛山建行屬下南光開發實業公司佔50%股份的新宏基基地產置業有限公司與香港德成有限公司合作,在惠州市大亞灣共同經營開發大亞灣樟樹埔土地項目。
其間,張佰森明確提出要在德成公司的利潤中提取5%給大兒子張某。港方同意了這一要求。
到93年7月這個項目結束,德成公司分得利潤5300多萬元人民幣。1994年4月,張佰森的大兒子分獲180萬元人民幣。
潛逃無路
《南方日報》還一併介紹了張佰森潛逃及被捕的經歷。
1997年,中紀委開始調查廣東省某領導為子女在大亞灣炒賣地皮、以權謀私的案件。聞訊後張佰森與在南非的女兒聯繫,辦妥手續,潛逃南非。
97年7月,佛山市檢察院終於查清了張佰森貪污、受賄案。98年初,抓獲了張佰森的兩個兒子,最後,他們通過公安部在國際刑警組織的幫助下,將張佰森在南非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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