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問:「專業隊」為何不敵「業餘隊」?
「瀋陽案」東窗事發似乎純屬偶然,最初是馬向東在澳門豪賭被人發現,於是才有連串「窩案」的大敗露。
人們很容易假設,如果沒有馬向東的「一時不慎」惹火燒身,瀋陽的這批貪官會不會還照樣舒舒服服地混下去,有的還會像慕綏新一樣被吹捧為有政績的「好市長」而官運亨通?人們更會質問,為什麼貪官的劣績「牆內開花牆外香」--近在咫尺的瀋陽市各監督部門無動於衷,卻被別處的人發現?
慕綏新也是一個典型的例子。他是個大貪官,而且平時並不掩飾他的豪奢。然而,最早向外界透露這一信息的,卻是一些香港記者。1998年,慕綏新邀請一批香港記者到瀋陽採訪,慕接見記者時的一身名牌行頭就值數萬元,這自然給記者們留下了深刻印象。在回港後的報導中,一位記者專門點出慕綏新的派頭,並暗示他可能是個貪官。
這的確令人汗顏:遠隔千里、也未受過反腐教育的香港記者,僅憑一面之交就能「嗅」出問題,而我們那麼多的專業反腐隊伍--紀委、監察、檢察、人大等等,天天都在慕綏新身邊,卻對其腐敗問題居然長時間「毫無覺察」!
貪官的劣行,總是有蛛絲馬跡可尋的。有時根本不是「蛛絲」、「馬跡」,簡直就是做著腐敗的廣告。君不見,有「擺在街上的腐敗」(超豪華住宅),有「坐在屁股下的腐敗」(超豪華進口轎車),有「耳朵邊的腐敗」(新式手機不時更換),有「穿在身上的腐敗」(一身行頭價值數萬),有「衝出國門的腐敗」(公款出國游外加豪賭淫樂),有「大膽面向社會各階層的腐敗」(利用婚喪嫁娶大肆收受錢物)……林林總總,不一而足。類似的腐敗現象,不用細查就能知個八九,因為他們的開支明顯地與他們的收入不符。
反腐「專業隊」在日常發現貪官方面常常耳不聰目不明。比如,對天天在眼皮底下、豪奢而不掩飾的大貪官慕綏新,視而不見,這不能不說是一種失誤或失職。
反腐「專業隊」不敵「業餘選手」,非不能也,是不為也。「不為」的原因甚多,很重要一點是體制上的原因。目前在地方上,不管是紀委、監察,還是檢察院,甚至包括人大,實際上都是地方一、二把手的下屬,財權、人權都在上級手裡。在這種情況下,讓他們監督他們的「老闆」,簡直有點強人所難。而且腐敗分子多是上下勾結,這樣一來,即使對同級或下級的監督,也會因此而半途而廢。因此,要想使反腐「專業隊」真正發揮出應有的「水準」,還是應該認真反省一下我們的反腐體制和機制。
二問:「幾把手」怎會比不過「一把手」?
「慕馬案」有一個現象觸目驚心:涉案的腐敗官員中,竟有20餘人是「一把手」!
從「一府兩院」的政府市長、檢察院檢察長、法院院長,到財政局長、國稅局長、土地局長、物價局長、菸草專賣局長、建委主任、國資局長……一個又一個要害部門的「一把手」相繼落馬,這被稱為奇特的「一把手現象」。
這些「一把手」腐敗起來同樣不縮手縮腳。國稅局局長的辦公室和家裡都豪華得令人瞠目;法院院長包養六七個情婦;國資局長「泡小姐」一擲千金;財政局長動輒出國瀟灑……給人的印象是,這些「一把手」們天馬行空,沒有一點約束,甚至使人懷疑這些單位是否有領導班子,除了「一把手」外是否還有「二把手」、「三把手」等分工負責、相互監督的班子成員。
當然,給人印象最深的還是慕綏新。據說他在講話或與幹部談話時,經常講的就是「我要如何如何給你解決問題」、「我如何如何給你提高待遇」等。周偉在鞍山口碑不好,慕綏新卻將他調到瀋陽任菸草專賣局局長;群眾舉報夏任凡,中紀委下令調查,慕綏新從中阻撓,就沒有人敢再堅持。
不光在用人上,在其他重大決策方面,這位在瀋陽一直以有魄力、敢拍板而著稱的市政府「一把手」,常常是「金口玉牙」,一個人說了算。現在回過頭來看,他的一些「拍腦門」、「拍胸脯」一言堂定下的決策,完全是缺少科學決策、缺少集體討論的蠻幹、胡幹。
瀋陽市會展中心選址,無論從城市建設和經濟活動來看,都不應選在現在這個地方,很多人提出過反對意見,但權傾一時的慕綏新卻一意孤行。如今,這個原計畫投資7.2億元的基本成型的建築業已停工,新近的一個方案是要把它炸掉,需要付出的的代價是,僅地面建築就要損失8000萬元!
為什麼幾個「×把手」都比不過「一把手」?關鍵還是我們的領導體制有漏洞。
一個班子裡也就是那麼幾個人,對「一把手」的監督基本上是靠他們。然而,一方面,事實上的「首長負責制」給了「一把手」很大的權力,如財務上的「一支筆簽字」等等,同時又沒有權威部門確定權力分配的「遊戲規則」,致使其他幾個人只能唯「一把手」是從,否則「一把手」可以略施小計,就將權力轉移到他或他信任的人手中。另一方面,近些年實施的黨委會「票決制」等新方法,或是沒有認真執行,或是在實踐中並不可行(如常委會人數很少,投票方式又很不規範,常委委員很難真實表達個人意願),基本上對「一把手」沒有什麼監督效果。
此外,一些實權部門的「一把手」沒有實行任期制、輪換制,多年當政,他可以利用手中的權力織成龐大、堅實的「關係網」,排除異己,規避監督,從而產生令人擔憂的「一把手現象」。
三問:「小問題」為何變成「大問題」?
「慕馬案」中有一位勇士令人難忘,那就是因舉報慕綏新、馬向東等貪官而被開除黨籍、關進勞教所的離休老幹部周偉。
不過,使人覺得尷尬的是,周偉是在馬向東澳門豪賭、劣行敗露,上面開始著手查處貪官們以後,才被放出勞教所的。在這之前,幾乎沒有人重視他的舉報,認為那不過是一些「小問題」。
然而,很多貪官的這些「小問題」背後,往往是令人心驚的「大問題」,只是我們的有關部門對此感覺麻木而已。
報載,瀋陽市紀委搞過一次調查,在晚上6點後給市管領導幹部挂電話,結果有一半的人無法找到。但是,他們的調查也就止於此,沒有繼續深入。兩年前,皇姑區副區長關宏陽因經濟問題落網,牽涉到多名官員收受禮金的問題,但這些官員僅僅被要求上交禮金,再也沒人做深入的調查處理。
與此同時,很多上面要求「從嚴」的批示,在下面也會變成無聲無息。一次,遼寧省委接到一封涉及瀋陽的署名舉報信,省委書記作了批示,省委副書記更是要求認真查一查。但是,舉報信轉到瀋陽後卻再無回音。2000年,瀋陽市紀委提出的7起必須要有結果的督促查辦案件,竟然沒有一家上報結果,最後不了了之。
所有這些問題,應該說都不只存在於瀋陽。因此,有關部門也有必要對照「瀋陽案」暴露出的問題,再多提出一些疑問,或許可以堵住一些漏洞,增強反腐的效果。
消息來源:貓言無忌
- 關鍵字搜索:
- 瀋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