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時報這篇刊載於頭版的國際新聞,舉張東清(譯名)為例指出,張東清在收到緊急呼叫後立刻出門處理搶劫案,不過其他警察都帶走警所內僅有的幾把槍枝,他不得已只有帶著鐵棍執勤,就這樣,在一場混亂的槍戰中,張東清就以單薄的武力命喪黃泉。
不過中共為持續打擊犯罪力度,依賴定期的掃黑行動,動輒逮捕數萬名嫌疑犯,並以草率簡單的審判程序便加以定罪,致使數千人遭到被判以
死刑,而其中不乏無辜者。報導指稱,儘管死刑犯數目是中共的機密,但據信今年大陸已有超過五千人被判處死刑。
報導認為,在中共缺乏資源提供警力更好的武器和訓練時,定期掃蕩便成為一項選擇性的策略。不過大陸學界以一九八三年的掃黑為例認為,
當年共有數萬人因此被執行死刑,但是成效不彰,因此這次的嚴打對於減少犯罪的影響將不會持久。
報導指出,大陸警方遭到最嚴重的挑戰在於罪犯攜帶的武器火力越來越強大。這些武器多半自越南和東南亞走私進口,部分則由大陸的非法工
廠製造。不過至今,中共仍不願意對未受完整訓練且薪資微薄的警察配給更好的武裝,擔心警察濫用或與地方黑幫勾結。同時,中共中央也擔心,一旦地方出現動亂,警察會站在地方民眾這一邊。
反之,中共中央將主要武器保留給負責保衛政府單位、巡邏邊界和平
定暴動的武警部隊。不過即使加上武警部隊,大陸的平均警力仍僅為美國的二分之一。
文章指出,中共打擊犯罪的行動,同時也反映出中國根深柢固的社會控制中,一般平民無法看到的最黑暗一面,包括警方被默許、有時甚至被
鼓勵可以施暴,而在警方經費嚴重短缺下,往往仰賴從不法行動中獲取的罰金來補貼所得。在大陸警界,由犯罪集團獲得的罰金和正常薪資之間的界線,常常很難劃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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