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家」,由幾個或一群相互有連帶關係的人組成的小集合體為家,由一個個小家庭組成的社會也是一個家,那麼由一個個(國)家組成的世界範圍的大社會,是不是也是一個家呢?從宇宙中看地球、小小的地球也不過是大宇宙中的一個小家。而站在地球人的角度上看,這是一個廣義的家,所以人的思想不應該太狹隘,只知有井,不知有河、有湖、有海,那麼宏觀上說發生在這個世界上所有涉及人生存權的事,都應該是這個世界大家庭的事,並無內外之別。
再說醜:醜不外指外貌、指行為,表現了不善、不正、不純,既然是醜就不是好事,就不應該去遮著、掩著、捂著、蓋著,不讓人說,不打算改。為什麼不能變醜為美、為正、為善呢?就像一個爛蘋果,明知爛了還擺在漂亮的房間裡,怕丟出去,被人知道,揚了醜了,這不可笑嗎?當別人告訴你爛了,應該扔了,你卻認為被人揚了醜了,這不可悲嗎?
又好像一個家長嫖、賭、吸毒,家人勸之無效,求助於社會,結果被家長斥為不愛家,將醜外揚,而殺死了,這個家還像個家嗎?
其他人不應該說話嗎?其實,這正說明瞭人的思想已變異,沒有了善念與良知,明知是壞事、醜事,卻為了自己的私利(如面子、經濟、政治的利益)而不顧事實,不顧正邪、不顧是非,去縱容醜事、壞事,去賤踏正義、正信、良知,這樣的社會不可怕嗎?
其結果就像那個爛蘋果,不僅爛了還會生出許多蛆蟲,以至漫延整個房子充滿腐敗、邪惡,就像那個家庭被家長七殺八打的而不成為家,一個社會何償不是如此呢?所以家醜不可外揚之說,是害己又禍央他人的謬論。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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