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7月,莫海濤時任深圳海關(原九龍海關)副關長期間,應深圳某公司楊某(在押)要求,未經拍賣程序,擅自決定定向銷售給楊某等人1.3萬噸海關罰沒原糖。楊某從中牟利200餘萬元。 原糖事件國家損失900萬
1996年元月,莫海濤在任深圳海關副關長期間,深圳某公司進口1.75萬噸原糖,報關價格為110美元/噸。 黃某和潘某通過楊某找到莫海濤,以原糖質量有問題,要求降價納稅,莫明知該公司的標報關價明顯低於國家原糖徵稅的規定,違反海關徵稅價格的審批許可權,簽批「給予照顧」的意見。
後莫海濤又指使深圳海關關稅處李某、蛇口海關副關長周某接受報關價,將1.75萬噸原糖由300美元/噸降至100美元/噸徵稅,造成國家關稅、增值稅損失900餘萬元。
1996年7月,莫海濤在任武漢海關關長時,以武漢海關沒有好車為由,向楊某索要一輛小「亞洲龍」3.0小車。事後,楊將自購的一輛海關罰沒車從深圳發運至武漢。 該車到岸價為62.8萬元,後楊將該車原始發票、海關罰沒證等一套購車憑證給了莫。
1996年11月,黃某等人以深圳某公司名義,向武漢海關申報500噸羊毛條進料加工手冊備案,經莫海濤簽批,領取進料加工手冊。黃某將手冊通過張慶(在逃)倒賣給天津英侖組織原料公司經理田克志(已起訴待判),田用進料加工方式進口羊毛條500噸,未經海關許可,擅自在河北、天津等地銷售。1997年9月,黃某等人將手冊項下的500噸羊毛條辦理從深圳蛇口海關出口的假出口手續,向武漢海關申請核銷。 同年10月,武漢海關發現該出口報關單系偽造,該關辦公室建議將該走私案移交海關調查處,莫海濤出於私情,決定不移交立案調查。1998年4月,黃某等人又以加工名義假結轉到湛江,在武漢海關將500噸羊毛條備案核銷,致使國家損失關稅、增值稅650萬餘元。
1997年8月,海關總署發現武漢海關有9000噸毛荳油以480美元/噸徵稅,明顯低於國家規定,要求該關說明理由。 犯罪嫌疑人莫海濤指使陳某、王某、鄢某等人與某職能部門聯繫,出具虛假毛荳油有質量問題的商檢報告,以掩蓋違規接收低價報關的事實。 此造成國家關稅、增值稅損失33余萬元。 毛荳油走私國家損失4.92億
1997年1月,黃某等人以香港寶潤集團公司武漢某集團公司合資的名義,向武漢海關提交設立武漢豐潤油脂保稅倉庫的報告。莫海濤在向海關總署申報前,未進行實地考察,未經集體研究,接到報告的當日就決定交關辦公室起草向海關總署的報告。同年4月14日,莫在海關總署批復後,未嚴格按照批復中對保稅倉庫的庫址、面積、設施、賬冊管理制度進行驗收以及對倉庫經營人員必須經海關培訓合格方可頒證的要求落實,即審批同意頒證,導致武漢豐潤保稅倉庫設立成為「無庫址、無面積、無設施」的虛假倉庫。隨後,黃某等人將以保稅名義從上海轉關武漢,計入保稅庫監管的4.7萬噸毛荳油飛料走私。 經查實,共計7.36萬噸毛荳油被走私,造成國家關稅、增值稅損失4.92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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