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一直強調中國的人權問題是自己的內政,不容他人置啄。有人把這種向外國元首或國際組織投書的現象視為"告洋狀",或者稱為"挾洋自重重"。也有把美中兩國在這方面的交鋒稱作是一種兩國政治較量中的"人權籌碼"。的確,按說中國的人權問題,理應請中國的司法機構社會組織來關注、解決,即便是個一黨專政的人治社會,那中國人也應該是給中國執政黨和自己的領導人寫信呼籲或者上訪請願才是,為什麼偏偏要向外國元首或國際組織寫信呼籲?尤其是要向被中共視為頭號國際"敵對勢力"的美國總統寫信呢?
中國人何嘗沒有給自己的"英明領袖"和"偉大的黨"寫信呼籲,或者直接到政府有關部門上訪陳請,除了極少數被選為典型的案例像中了"六合彩",絕大多數是陷入了官僚主義、文牘主義--泥牛入海無消息,甚至投書或者上訪的人被打成"鬧事者"送去勞改,像法輪功更是被打成"邪教",遭受非人的殘酷鎮壓。實踐證明,給自己國家領導人寫信,非但無助於問題的解決,反而會遭受打擊報復,甚至遭來牢獄之災等更嚴重的迫害。所以,在中國如果能夠循正常渠道反映問題解決問題,美國總統斷然不會收到如此多的這類信件,只是在上「天無路,入地無門」的絕境,才不得已向中南海的貴賓外國元首求助,因此,從"逼上樑山"給美國總統寫信求助,實際上也可見中國人權狀況之一斑!
此外,每次美國總統或美國政府提出人權問題或要求釋放的政治犯、良心犯名單後,雖然無法從根本上解決中共在本質上踐踏人權的制度性問題,但北京當局還是不得不作出一些姿態,以表示"給面子",由於國際現實政治的格局和中國文化中"挾洋自重"的傳統作祟,給美國總統的信客觀上就是比給中共一把手的信管用;美國總統在這方面的任何努力,不但有助於具體的改善中國人權,而且用實踐證明了它是世界人權的"衛道士",給中國人以某種希望!
從70年代末期,著名中國詩人黃翔在天安門民主牆貼出"致卡特總統的一封信",籲請美國當局直接干預中國人權狀況,到如今,有這麼多海內外人士和團體就類似問題上書美國總統,給美國總統寫信已經變成了一種風氣。隨著中國社會的開放,外部世界的人權觀念逐漸在中國啟蒙、普及,人權是無國界的、人權與主權是並行不悖、人權甚至是高於主權的觀念已經獲得越來越多人的共識,覺醒的人權活動人士通過給美國總統或其他國際組織寫籲請信等形式,向中共施加壓力,迫使它改善人權,這種幾近生物鏈的形式變成了一種模式併發揮著相當的成效,如果講過去三十多年來中國的人權狀況在某種程度發生了一些變化,相當程度上是遵循著這種模式的。作為中國人,目睹這種現象,心中充滿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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