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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打假」官員的困惑:打假人不少假貨照樣多

 2002-03-15 05:39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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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紀90年代大學畢業以後,我進入了一個省級工商局,職責就是老百姓所說的「打假」。做了數年公務員,如今又到「3.15」,心裏有一些話想說。

當年,同進工商局的同學還未離開大學校園,就提前到單位報到,然後穿著藍色的工商制服在學校操場、餐廳等人多的地方晃蕩,以吸引更多的目光。「畢竟工商局是個不太容易進的單位,『打假』又能替老百姓辦些事。」初出校園的我們這麼想。但幾年後的現在,我們中的大多數都不愛在非工作場合穿制服。制服大多數時間放在辦公室裡,同事們上班來的第一件事和下班前的最後一件事,就是更衣。

進了工商局,我才明白,我們這些從學校畢業的有個通稱---「大學生」。這個名字是相對於「部隊轉業幹部」而言的,這兩個人群在目前工商局官員中佔了非常大的比重。有個現象,越往地市級、縣級,「部隊轉業幹部」的比重越大,好像越吃得開。「大學生」和「部隊轉業幹部」經歷不同,雙方觀念上好像總有些疙瘩。帶我的「師父」是個精幹的「部隊轉業幹部」,我們彼此總是直呼其名。印象中,他帶我處理的第一個案子是關於早市上的蚊香。

那天剛上班,我們還沒有來得及更衣,一個老頭就闖進辦公室(不知他是怎麼通過門前的警衛進來的)。他說他在早市上買了蚊香,讓我們看看是不是假的。賣蚊香的小販被他揪來了,在樓下等著。辦公室裡,師父在兩人之間調和,最後以老頭退了貨了事。我們攤開的處罰決定書上一字未寫。

師父指點:「這事下個處罰決定書?還不夠那紙錢。按理,也犯不著省局管,既然老頭上門了,你也不能轟出去。」我逐漸明白了---現實的「打假」有太多現實的做法。

每年「3.15」,常規的做法是上街諮詢發宣傳單。找一個熱鬧的地方,圍觀的人最好不要太多,也不能太少。挂一條橫幅,擺一排桌子,準備幾摞印好的法律條文,還有高音喇叭。臨時從各個科室抽調的幾個穿制服的官員,面前擺幾個珍藏的假貨樣品,諮詢開始了。電視臺拍完領導講話和親自發資料的鏡頭後,總有幾個畫面---戴大蓋帽的官員拿著瓶子瞇著眼看真假。每看到這時,我們總樂:「他肉眼真能看出假貨?」「打假」的人都知道,要確認是不是假貨,有一些法律程序,有些假貨質量比真貨還好。就是專門「打假」的官員,沒有真貨廠家的配合,也無法確定是不是假的。可憐那些無辜的宣傳資料,被一些人取走,沒幾步隨手就扔了,因為要看懂不太容易。翻印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全文,甭說一般老百姓,就是工商局的官員中,懂這部法律的人,也是極少數。「為什麼會是這樣,難道沒有比這更好的做法?」我們中一些年輕人有時在想。

傳統的工作方式是這樣的---每年一個年度工作計畫:今年要發動幾個戰役,進行幾次專項鬥爭,幾回集中治理。時間有選擇,多集中在一些重大節日。程序大致相同:起草一個文件,一級一級轉發。首先是宣傳階段,接著是研究部署執行階段,接著是檢查,最後是總結匯報。

寫總結是項重要的任務,初稿一般都交給一些剛畢業的年輕人:內容是程式化的---一說領導重視,實例說明;二說成績,大致是這樣的:這次出動了××人,××輛車,檢查了××家單位,查獲了××起案件,其中立案××起,結案多少起,罰沒款××××元。需要注意的是,數字一定要比上年有增長,還要舉一兩個事例說明;三說效果,如××單位送了錦旗、我們取得了階段性的成果;四寫不足,有待下回提高。有時需要領導上個高度,總結出4個「一把抓」、5個「高度統一」等理論層面的東西。

說個小插曲,有一年單位辦了一個成果展,匯報打假成績,用柱狀圖表示。圖一出來,領導生氣了,原來這年的統計數字比上年少。領導親自動手,剪紙補上。

說實話,有時能夠查獲一個大案,是每個參與者高興的事。

但是,我們面對的現實是---幾乎所有案子都有人托關係說情,案件越大,好像出面的人物也越大。

就是下了處罰決定書,執行也是一個問題。有的地市曾經搞過罰沒款辦案人提成,最後被上邊制止了。這是個矛盾:罰沒款給辦案人提成,於法於理都不對。可是不這麼做,又影響辦案打假的積極性問題。「瘦肉精豬」出來了,媒體說過:「七八個『大蓋帽』,管不了一頭豬。」今天,中國的「打假」也是同樣的問題---中國有權「打假」的政府部門太多了。我曾經參加過一個國外行業協會出面組織的「打假」知識培訓。滿屋子的「大蓋帽」,工商局、公安局、技術監督局、海關、管種子的農業局、衛生局……不僅老外分不清楚,就連咱們的官員也互相問:「你們的制服原來是這樣的呀。哎,我忘了,你們是哪個局的?」

今天到底誰在打假?在政府部門中,每省都有個協調性的「打假辦」,設在工商局或者技術監督局。一直鬧彆扭的工商局和技術監督局曾經有一個分工:工商局管商場等流通領域的假貨問題,技術監督局主管生產環節的假貨問題。細心的你會發現他們經常在電視上通過「打假」而「打架」,互相進入對方的地盤。而在工商局的內部,消保科、經檢科(公平交易科)、執法隊、商標科都有權插手「打假」。要求「打假」的一些精明的企業,進這個辦公室不行,就進另一個辦公室諮詢。找技術監督局談不成,就找工商局再試試。

我有一個同學,在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讀經濟法學博士學位。他曾想做一個關於「查獲的假貨去哪裡了」的調研,結果難度太大,不了了之。「我們拿錢養活了你們這些公務員?為什麼假貨還這麼多?」一個企業負責打假的工作人員不客氣地問我們。我無言以對。

老百姓和企業希望假貨越來越少,權益得到維護。面對現實,作為一個還算有點責任感的年輕公務員,我總覺得什麼地方出了點問題。問題出在哪裡,誰能告訴我答案?(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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