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即使「86」這個數字不夠準確,估計也差不到哪裡去。在三年前的全國「兩會」期間,就有媒體披露說,全國有40多個城市提出要「建設國際大都市」。在隨後的三年中,會不會又有不少城市加入到「國際大都市」的建設「潮流」之中?以筆者的判斷,多半是會的。因為國人做事總喜歡相互攀比,喜歡湊熱鬧,喜歡「一窩風」。「建設國際大都市!」這話聽上去是那樣時髦和振奮人心,稍微有點條件的城市要上,沒有條件的城市,「創造條件也要上」。
建設「國際大都市」,這已經成了一些領導同志心中的一大「情結」。從積極的意義上說,這個「情結」緣於人們的富民強國夢,是不甘人後、奮發圖強精神的體現;從消極的意義上講,這個「情結」背後隱藏著的其實是不切實際的工作作風,反映了一些領導幹部好高騖遠的虛榮心態。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建設「國際大都市」,還可能被視作「形象工程」、「民心工程」,一些領導幹部為了給自己的「政績」塗抹上華麗的色彩,盲目擴大城市規劃,到處「圈地」,其結果往往是勞民傷財,大事沒辦成,小事沒辦好,惹得老百姓怨聲載道。某個鄰近上海的地級市,斥巨資建成一個「國際化」的大飛機場,建成後每天只有20來個乘客,這豈不是一個很大的教訓。
「國際大都市」的建設,是一件非常慎重、嚴肅、務實的大事,不是隨便拍拍腦袋、誇誇海口就能實現的。一些權威專家認為,要想成為公認的「國際大都市」,必須符合以下幾項標準:一是經濟、貿易、金融中心,對本國經濟及世界某一區域經濟乃至世界經濟具有一定的調節、控制能力;二是眾多的跨國公司和財團總部的集中地,擁有大量的資本和人才,其決策輻射面能超越國界;三是建有完善的市場經濟體系,高度發達的第三產業和綜合服務功能,建有現代化設施的中心商務區;四是必須具有國際一流的城市基礎設施,交通、信息網路的全球化,物質流、資金流、技術流、信息流、人才流高度暢通;五是經濟、科技、文化交流的國際化,具有全方位開展這些交流的設施和人才;六是要有國際一流水平的環境保護和高質量的工作和生活條件;七是常住人口規模和一定比例的外籍居民。
對比以上幾條標準,我們有幾個城市有資格、有能力建設「國際大都市」呢?筆者認為,目前除北京、上海等少數幾個大城市外,全國其它城市還是不要把建設目標放在「國際大都市」上,不妨多從小處著眼,從小事著手,集中力量為老百姓多辦實事,這恐怕要比頂個「建設國際大都市」的虛名有意義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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