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法輪功的應對策略來分析,他們也判斷這件事對自己有利。因此他們從一開始就廣泛宣傳這件事,希望讓它的影響達到最大。判決做出後又以上訴,拒絕付款等措施進行對抗,顯然想把這事件拖久些,影響再擴大些。尤其是拒絕付款這一對策,將逼得港方下不來臺。如果港方採用更加嚴厲的措施,必將激起國際社會更多批評。總之這件事往後的發展只能對中共越來越不利,而且短期內結束不了。
鬧成這個結果,和江戲等人完全不瞭解香港「港情」有很大關係。他們大概以為既然香港已經回歸了,按照大陸模式修理幾個人該不是大問題。這件事如果在廣州辦,當然會很「順利」:外界將看不到辯方律師的陳詞,看不到現場一些關鍵的照片,看不到辯方證人的證詞,看不到法輪功學員為此事向媒體發表的言論,看不到香港和國際政界人士和媒體聲援法輪功的行動等等。人們只能看到法輪功學員被抬走時掙扎動作中最「粗暴」的畫面片段,受傷警員痛苦的表情和放大的傷口特寫,控方證人義正詞嚴控訴法輪功學員阻擋街道使他們遭受「極大傷害」等等。然後是法官莊嚴宣告法輪功學員有罪,然後事件就結束,正義得到伸張,壞人得到懲罰。
江戲們不曉得,香港與大陸最大的不同在於香港的高透明性。中共在大陸能夠輕鬆瞞天過海的行為在香港卻難以匿蹤。光線充足的地方是不適合共產黨生存的。江戲不懂這一根本道理,當然要栽了。(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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