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中國媒體關於民工以自殺威脅來抗議工資被拖欠的新聞連綿不絕:去年三月,深圳建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十餘名建築工人為索回公司拖欠的加班費,爬上六十餘米高的塔吊以死相挾;去年六月,到成都打工的南江民工李向紅因索要工資未成從成都五冶賓館三樓宿舍跳樓身亡;去年十二月,西安北郊渭水園的工地上,一彭姓四川籍民工也因同一原因爬上了塔吊;前後十九天之內,在深圳同一建築工地上,因工受傷的民工羅成海的妻子和另一名民工陳建國分別爬上了提升架,以自殺相威脅要求老闆依法賠償和發放工資;今年一月,武漢一工地的河南籍民工劉習清在凜冽的寒風中懸於高塔之上長達六個小時之久討要被拖欠的工錢。總之,類似的例子數不勝數。
這絕不是偶發的局部現象。僅以廣東一省為例,據《南方都市報》報導,全省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外商投資企業和百分之六十四的私營企業存在拖欠工人工資、剋扣拒發工資現象。已知無故剋扣、拖欠工資的事件在二零零一高達一萬零五百多起,二零零二年上半年高達五千多起。顯然,欺壓民工在中國是一個十分普遍的現象。
從表面上看,剋扣、拖欠民工工資大多發生在三資企業和私有企業。但是,其分布面之廣、發生之頻繁、持續時間之長充分折射出中國社會的一些根本性問題。
首先表現的是中國社會法制之鬆弛和吏治之腐敗。從理論上說,剋扣、拖欠民工工資是違法的。此類違法行為如此普遍、持久這一現象本身就說明瞭中國法制的鬆弛。其實,在法律鬆弛的背後是官商之間的默契。這類現象大多發生在建築行業,許多剋扣民工工資的承包商正是控制政府工程投資的各級官員的主要財源。也不知有多少被剋扣的民工血汗變成了承包商收買官員的"貢品"?
中國不合理的政治結構也是使得這一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的一個重要原因。民工以及他們身後的中國農民是當今中國社會中的弱勢群體。沒有任何群眾團體來代表他們;即使是在政治花瓶般的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他們的代表也少得不成比例。這樣一來,他們的呼聲當然無法通過正常的政治渠道得到反映,於是乎,以死相挾成了一條迫不得已的尋求自身合法權利辦法。
由之反映出的另一個令人心寒的中國社會問題是社會同情心的喪失。中國的農民們一九四九年以後的歲月裡承擔了中國工業化的幾乎所有的沈重負擔,卻沒有享受到多少由工業化所帶來的好處。他們過去在社會的底層,現在還是在社會的底層。他們中的一些人出於人類追求更好生活的本性外出打工,不僅飽受歧視,連工錢也得不到。遭遇到如此不幸,卻得不到多少同情。基本上很少見到律師們免費為他們訴訟,不少報紙甚至指責他們以死抗爭為"民工跳樓秀",不利於維護國家和社會的穩定。須知,對民工缺乏起碼同情心的社會,民工也不會認為這個社會的穩定與他們有關。這樣一個社會,穩定能維持多長,的確是一個問題,也應該是一個問題!(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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