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董建華有駐港解放軍和十三億中國人民做強大後盾,香港市民死前也得叫幾下,就是不是「天鵝之死」淒美叫聲,也是「青蛙之亡」的無助哀號。幸好基本法第二十三條還來不及把中共將張志新割喉管的辦法引進香港,國際社會就還可以聽到香港市民的嚎叫聲。不但如此,《蘋果日報》還利用香港還有言論自由的時候,揭露了一個國家機密,那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財政司司長梁錦松在加稅前買了一部豪華房車,避開五萬元稅項的醜聞揭露出來。在社會主義的中國,不是人家的賄賂,而是自己掏錢買車,已經是大大的清官,但是在資本主義的香港,梁錦松就要接受民眾和輿論的揭髮質詢批判,政府還要被逼調查這件事,使梁錦松和董建華都陷入窘境。也怪不得董建華之流要趕緊為二十三條立法,避免以後再有類似令他們受困的事件發生。
醜聞揭開後,梁錦松立即草草寫了一份「檢討書」在記者會上宣讀。據他的解釋,這部車是在一月份買的,趕在二月二十六日伏明霞生孩子前買,以便可以接載嬰兒,而二月份才決定要擴大私家車的稅階。他在記者會上還表示,他願意將稅前稅後的五萬元差價再加一倍合共十萬元拿出來捐給慈善事業,表示自己的清白。以梁錦松的資產,放棄在商界的高薪而響應黨的號召,出任收入少得多的公職,說他有意避稅恐怕太勉強,但是缺乏政治智慧和敏感卻是實在的。再加上他走馬上任以來的多次失誤,特別是言語上經常「禍從口出」,顯然他並不適宜做官。因此應該引咎辭職為好,為董建華的「高官問責」樹立一個好榜樣,也為董建華自己樹立一個好榜樣。(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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