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大紀元」報導-德國德累斯頓「新消息報」於3月29日以「因江出訪德累斯頓的侵犯而上訴」為題,回顧了一年前,前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訪問德累斯頓和麥森時的情景,以及由此引出的即將在江所到之處提起的上訴當地內政部一案。
文章提到,2002年4月11日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訪問德累斯頓和麥森,當時德國警察的行為引起頗多的爭議,事隔一年後,德國法輪大法協會在上週五的一份公告中宣布,將對該州提起「確認上訴」(註:「確認上訴」是一種非刑事上訴類型,由律師代表上訴人向行政法院提起訴狀,要求法院判決被告人的行政行為是否違法,如屬違法,法院將要求今後不再發生類似事件)
一年前的國事訪問之際,發生了反對中國人權侵犯的抗議。薩克森州的警察因他們對抗議者採取的手段而遭到指責。首先,警察將一名四十歲的女士用暴力趕走,因為她在江到達凱賓斯基賓館時,喊了在中國被迫害的打坐運動法輪功的名字。其次,警察還極力阻止一個攝影組拍攝下現場發生的事,他們還從抗議的西藏人手裡奪走旗幟。
當時的薩克森州內務部長克勞斯•哈得拉特在一些團體和政治家提出抗議後,雖然又評估了一遍記錄當時警察行為的錄像,但未確認有任何引起法律後果的起因。德累斯頓的警察稱他們的整個執行任務的過程只是一個「無磨擦」的過程。
來自萊比錫的律師塞爾伯曼將代理在德累斯頓和麥森的起訴。同樣的起訴預計將在柏林,波茨坦和戈斯拉同時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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