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調查局洛杉磯分局新聞發言人波斯利(Laura Bosley)4 日被問及以兩百萬元保釋在外的陳文英是否遇車禍時表示,聯調局對此事不願發表評論。但被問及有家華文媒體曾報導陳文英的座車在高速公路上被聯調局的盯梢車追撞並受傷時,波斯利表示,她不想否認陳文英曾發生車禍一事,但也不願就陳文英是否被聯調局的盯梢車所追撞發表評論。
波斯利表示,這是一起輕微車禍,並未造成人身傷害。她不明白為什麼此事會被透露出去。4 日經多次查詢陳文英的律師拉溫,其助手均表示,拉溫不在辦公室。
檢察官辦公室新聞發言人莫查克 4 日表示,他對所謂聯調局盯梢車追撞陳文英座車一事一無所知,聯調局也未向他通報。莫查克表示,他也不明白此事是如何外露。
莫查克此前曾表示,聯調局或法院並不負責監視陳文英交保後的動向。法院規定陳文英必須 24 小時佩戴 GPS 全球衛星定位監視裝置。該裝置由位於爾灣的「看守犯人服務公司」提供,並由該公司與法院簽約,由該公司負責監視陳文英的一舉一動。
但檢方在陳文英的交保聽證會上曾提出疑問,並由衛星定位專家到場向法官說明,該裝置並非萬無一失。衛星定位裝置如果進入高大建築物,信號接收便可能受阻。也許基於安全方面的考量,聯調局可能還要在陳文英的住處周圍監視,以及在陳文英外出時,出動車輛跟蹤。
雖然聯調局不願承認會派員監視陳文英,但既然陳文英被聯調局視為中國大陸間諜,對她的防備便不可能放鬆。陳文英亞凱迪亞市的白人鄰居就曾抱怨說,自從陳文英住到他隔壁後,不僅媒體經常在他家附近守候,聯調局探員也經常出現,打擾了寧靜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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