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案發及追查全過程在場的桃花收費站站長石雲峰等人的回憶,現將桃花鎮派出所演繹的這組辦案「慢鏡頭」一一回放如下:
鏡頭一:現場調查 不緊不慢
約4時10分:凶手開車逃離收費站100米開外時,石雲峰等人撥打110報案。
約10分鐘後,桃花鎮派出所姜徵兵副所長帶領3名警員趕到,此時凶手逃逸。他們簡單地向值班站長程業斌詢問案發經過。
隨後,2名警員將出租車逃走時丟下的乘客帶回所裡做筆錄,姜副所長、另一警員在程業斌的陪同下,趕往市三院查看傷者王玉斌的傷情。
5時30分許,回到桃花收費站,再次簡單詢問情況,並查看案發時的現場監控錄像,記下另4名證人的姓名。
6時許離開,臨走說等通知接受詢問。
鏡頭二:先做筆錄 追查不急
上午9時30分許,桃花派出所通知4人去做筆錄。在派出所,4個警員同時展開對4名證人近3個小時的詢問。
9時40分許,收費站方面將通過全市車輛養路費征稽網查到的行凶出租車的準確資料,告訴桃花派出所。然而,派出所唯一的行動仍是做筆錄。
10時許,市公路局收費處張宏斌處長建議「先抓人再做筆錄」,未果。
12時許,筆錄才做完。姜副所長解釋說「桃花刑警隊上午有事,下午上班後再行動」,並要求將傷者的病歷複印一份抓緊送來。
下午2時許,派出所打來電話,要求收費站派人協查。
3時左右,派出所驅車前往安徽天利和出租車公司所在的轄區派出所杏花派出所。值班站長程業斌隨後趕到。
5時許,在杏花警員的協助下,皖A85415桑塔納出租車及該車車主被帶來。然而車主並不是凶手。經詢問得知另有一名受雇的夜班駕駛員。
鏡頭三:吃飯要緊 緝拿暫緩
6時50分左右, 通過布控誘捕,桃花警員在阜陽北路將夜班駕駛員抓獲。
8時20分許,證人指認此駕駛員也不是凶手,詢問得知他和凶手丁某是朋友關係,案發當晚將車子借給丁某開的。
當晚11時許,吃過晚飯後, 在市公路局通行費管理處石雲峰、程業斌、張宏斌協同下,派出所警員找到疑犯丁某在包河區城東鄉的住所,但丁已聞風而逃。
從8月15日凌晨約4時20分出警,到下午3時許開始追查車輛, 如此抓捕是否太慢了呢?對此,桃花鎮派出所副所長姜徵兵今晨9時許接受記者採訪時說,他們是依照法定辦案程序進行的,行動過程收費站方面非常清楚。並說此案已移交肥西縣公安局桃花刑警中隊,便不再發表觀點。
合肥市公路局法律顧問葛長金事後分析認為,這樣的辦案程序雖然不違反法律的任何禁止性規定,但有違常規。作為一名從業15年的律師,她也忍不住感嘆,抓一個嫌犯如此遲緩太不可思議了。
合肥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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