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政府可靠消息來源指出,這次的改名及宣告解散(610辦公室)只是共產黨慣用的障眼技法,它們有意改變610辦公室的外觀、更改違反國際法與國內法的策略、轉移國際調查以及封住批評之口。然而,本項信息來源指出,這個機構仍然一如往常,對其目的或運作方式並未作多大的改變。
中國政府官員經常否認610辦公室的存在,但國際媒體、人權組織與關注(迫害真像)的各國政府經常在其報告中明示這個見不得人的610辦公室。
2000年12月26日,一份以系列報導法輪法獲得普立茲獎的華爾街日報的報導,形容610辦公室是負責協調鎮壓(法輪功)的機構。2001年8月5日華盛頓郵報報導形容該機構是北京的秘密610辦公室,是負責協調各機構反法輪功活動的專案小組。
美國國會2002年7月無異議全數通過(420票對0票)之第188號決議案指出610辦公室是負責監督以有系統地洗腦、酷刑及虐殺等方式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機構。該決議要求「中國(江氏集團)停止迫害法輪功修煉者,並敦促美國政府利用一切適當的公開或私下場合對中共當局施加壓力,要求他們釋放所有的法輪功修煉者,停止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殘酷非人、侮辱人格的折磨。」
前國家主席江澤民於1999年6月設立610辦公室,賦予其消滅法輪功的特定任務,在江氏的支持下,610辦公室成為獨立機構,不須負任何責任,擁有超乎共產黨各階層及各級政府的權力。
在過去4年以來,法輪功信息中心每天均接獲來自中國的報告及證詞,指出610辦公室官員的角色是監督迫害法輪功,其手段包括下岡以及失去住房、失學、恣意拘留、洗腦大會、酷刑及因酷刑而死的方式。
位於美國波士頓的非營利組織──全球調查迫害法輪功組織(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WOIPFG)2003年9月的特別報告詳細報導610辦公室的內部活動,包括江首次設立610辦公室的時間及過程、610辦公室的報告流程、運作方式、資金來源、以及其權力超越相關機構(如公安部、司法部等)的程度。這份WOIPFG報告下了個結論:我們認為,610辦公室是一個秘密且非法的組織。
在過去1年多來,以群體滅絕、酷刑及反人類等罪行將610辦公室及中國政府官員告上各國法院的控訴案件,已使等這些官員有所警戒。
2002年10月向美國地區法院提出集體控訴,指控江澤民及610辦公室犯下群體滅絕、酷刑及反人類等罪行。
2002年12月在法國提出刑事訴訟案,指控身兼610辦公室首腦的中國前副總理李嵐清犯下酷刑罪。2003年7月法國刑事法院就本案展開法律程序。
2003年8月至10月間,在許多歐洲國家內提出五件刑事訴訟案,指控610辦公室副首羅干犯下群體滅絕罪及酷刑罪。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 關鍵字搜索:
- 中國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