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檢控工作的律政署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Grenville Cross)尋求非官方的法律專家的意見後,決定不檢控梁錦松,原因是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梁錦松有罪。
律政司司長梁愛詩說,不起訴梁錦松是公正的,沒有受到任何干預。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董建華表示尊重律政司不起訴梁錦松的決定,同時強調《基本法》賦予律政司獨立執行刑事檢察工作的權利,不會受到干預。
香港媒體說,香港大律師公會也支持港府不起訴梁錦松的決定。
報導說,大律師公會主席陳景生表示,由於沒有足夠證據證明梁錦松需要被檢控,律政署決定不提出起訴,這是香港法律的一貫原則。
不過,一些政黨和議員卻有不同的意見。法律界立法會議員吳藹儀說,難以接受律政司不起訴梁錦松的決定,司法官員的說法也未能消除公眾的疑慮。
擔當反對派角色的民主黨表示不接受律政司的決定。民主黨主席楊森指出,執法部門認為梁錦松在公布財政預算前"偷步"買車的表面證據成立,但卻不提出檢控,不能令人信服,他也質疑梁愛詩是否"選擇性地採納外界的法律意見"。
「偷步」買車
被稱為保皇黨的親政府政黨民建聯也要求港府對於梁錦松的案件作出解釋。民建聯副主席葉國謙說,律政司司長梁愛詩必須向公眾解釋,是否沒有足夠的證據起訴梁錦松。
香港前財政司長梁錦松在今年初公布財政預算案增加汽車首次登記稅(即新車登記稅)前購買了一輛價值10萬美元的名貴轎車"凌志",此舉為他節省約19萬港幣(約24359美元)。事件曝光後,梁錦松招致各方猛烈批評,更因此而辭職。
其後,廉政公署調查梁錦松是否涉及以權謀私,並把調查結果提交律政司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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