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規定了每年可頒發的H-1B簽證的名額。2004財政年,即2003年10月至2004年9月30日,國會規定的限額是65,000個,只有去年的三分之一。根據貿易協定,其中6,800個簽證名額需留給智利和新加坡。這樣,其他國家可以使用的名額只有58,200個。
今年二月中旬,美國公民移民服務中心(USCIS)已收到限額數量的H-1B簽證申請,將不再接受本財政年度的H-1B申請。因目前本財政年的名額已用完,欲在2004年10月1日前僱用外國僱員的公司應另尋其它的可能。那麼僱主在H-1B告罄的情況下,有那些選擇和變通方法?
賓州研究三角帶的約翰-林得瑟(John Lindsey)說,首先,需僱用外國僱員的公司需注意國會有關H-1B簽證的名額改變,及早提出有關申請。
其它可能的簽證包括:
*TN簽證--符合北美自由貿易協議所規定的專業人員可申請TN工作簽證(主要是給加拿大和墨西哥公民)。
*E簽證--行政官員、經理及符合貿易投資協議規定的僱員可申請E工作簽證。
*L簽證--公司內部調動的行政官員、經理及僱員可申請L工作簽證。
除非有可能申請這幾類簽證,否則公司需將僱用推遲到今年10月1日以後。
美國公民移民服務中心將於4月1日起接受下一年度的H-1B工作簽證申請,為避免受名額的限制,應盡早申請。
*例外
對已持有H-1B工作簽證的外國僱員,轉換僱主、申請延期、改變工作內容或同時做兩份工作的申請不受名額限制。
對高等院校及其相關和附屬的非盈利性實體、非盈利性研究機構及政府研究機構的僱員,不受H-1B名額限制。然而,從不受名額限制的僱主轉換到受名額限制的僱主仍受名額限制。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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