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生活在一個恐怖獨裁和道德淪喪的時代裡。一個專制獨裁的黨團,為了自身的權力及其利益,毫無顧忌地□駕在國民的頭上。為了堅持一個單一的社會主義的理想,犧牲了所有國民的人權、自由和民主,從而達到永久地奴役其國民的目的。
穩定的秩序並非專制獨裁用鎮壓來能強加給國民的狀態。只有以社會內在的動力及其國民的心態所建構起來的一種自發的平衡的自由,才是唯一穩定的秩序。
自由民主的信仰自由、個體人格價值的良心責任、以及尊重每個個體人權的理念,都是法治的底限和唯一的保障。
每個個體國民的心目中,都欲求一種使自己的自由個體的人格價值及其人身權利,能夠得到合法的聲張和尋找到法治的代言。於是,法治就是自由個體的人格價值的選擇,同時,也是經濟繁榮的自由選擇。
但是,使人悲哀的是,法治在這個國度裡只能理解為狹隘的一黨專制行為的普遍原則。立法機構在這種黨團的狹隘利益的強制下,認定一切法治都是這種黨團的最高執政者的意志所派生的產物。在這種狀況下,可以預見,每一種專制獨裁的法律條款,都是一種罪惡;而每一種恐怖暴政的「法治」,都是對人權、自由和民主建設的破壞。
法治的真正含義和特點是對所有的法律條款在實施的過程中,加強其正義和無私的滲透,以及不受任何黨團的政治干預和對自由個體的人格價值及其私有的合法財產的保護。拒絕任何黨團文件似的所謂公法和規則條例,對自由秩序進行獨裁恐怖的破壞。同時,在貫徹保護公認的自由個體的人格價值,及其合法的私有財產的生活領域中,抵制來自黨團有目標的干預,抵制把自發的自由秩序變為有目的的集體主義的獨裁統治的奴役形式。
所謂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無非是將市場中由每個自由個體的人格價值所組成的自發秩序,變為有目的、有組織原則、由獨裁者的意志所發布的指令性法律政策,所產生的極權主義的「法治」秩序。這種「法治」秩序強行取代了由自由個體的人格價值,所形成的自發的公正行為,由此干預和逐漸破壞市場的自發性的自由秩序,使市場經濟,逐漸處於無序的混亂和非正常的法規之下。在這種「法治」的干預下,形成了權貴壟斷行為的、以侵吞國家資源和國民財產的私有集團、所霸道的權貴性質的暴政經濟。嚴格地說,在中國是沒有什麼法治及其治下的市場經濟。所有的自由個體的人格的行為,都艿街泄駁懲諾募嗍印⒖刂啤⒏稍ず推蘋怠I緇嶂饕迨諧【(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 關鍵字搜索:
- 莫建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