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辛菲北京時間22日打電話到北京胡績偉家中,他的夫人代讀了他的信。
『沉痛悼念紫陽同志
趙紫陽同志含冤逝世,我十分悲痛,我是17號早8點鐘得到這個噩耗的,10點鐘我就寫了一個很簡單的意見,我把這個短短100多字的意見抄在這裡:
黨中央前總書記、國務院前總理趙紫陽同志在長達15年的軟禁以後於今天含冤逝世,這是舉世震驚、全國悲痛、萬民哀悼的國殤。紫陽同志的偉大功勛將流芳百世、名垂千古。
我沉痛地要求黨中央為紫陽同志舉行公開的、隆重的追悼大會,為紫陽同志平反昭雪。
胡績偉
2005年1月17日』
胡績偉說,到了18日上午9點,老幹部局來人向我傳達了「上面」的幾句話:
「趙紫陽對黨和國家是有功的;」
「趙紫陽在『六四』時是有錯誤的;」
「黨中央對他的處理是正確的;」
「黨員要同中央保持一致。」
這個指示來得太晚,在22個小時以前,我的意見早就發出去了。
胡績偉說,我認為「上面」的四點意見,第一點是對的。紫陽同志不僅有功,而且是赫赫的功勛。
第二點是不對的。因為在「六四」鎮壓前,趙是堅決反對壓制群眾,提出在「民主和法制的軌道上解決問題」,他為了表明堅決反對武裝鎮壓而宣布辭職。鄧小平調動幾十萬國防軍,宣布首都軍事戒嚴,用坦克和機槍鎮壓手無寸鐵的青年是十分錯誤的;主張用民主和法制的和平方法解決問題是正確的,趙紫陽當時沒有錯,是鄧小平錯了。
胡績偉還透露,當時反對武裝鎮壓的還有七位將軍,他們是張愛蘋、肖克、葉飛、李聚奎、楊得志、陳再道、宋時輪。他們強調人民解放軍的槍口不能對著人民群眾。
胡績偉說,「上面」這次說:中央對趙紫陽的處理是正確的,我認為是不正確的。因為趙沒有錯,而且有大功,為什麼要把他軟禁起來,一直軟禁到死?退一萬步說,就算趙有錯,也應當按黨章處理。黨章第39條規定:「黨的紀律處份有五種: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的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
黨章沒有軟禁黨員的規定,更沒有「無期軟禁」的規定。所以,當時和以後的黨中央把紫陽軟禁了15年,一直到死,這是違反黨章的,怎麼能說中央違反黨章是正確的呢?
法律規定,任何人犯法,只能由司法機關依法審理以致判刑,任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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