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在某小學看到,一篇題為《我想對你說---河邊的柳樹》,講的是作者本人在四年級時偶然喜歡上了另一個班的女同學,從此二人經常悄悄到府南河邊柳樹下「約會」,哪知一年之後被雙方父母發現,棒打「鴛鴦」;再過一年,二人「擦肩而過,但彼此漠然的眼神證明了世上無所謂永恆!」……文筆流暢,結構嚴謹,
評卷的張老師說,這篇作文按規定可以得滿分,但我們又不能給滿分,因為題材「不太好」。至於最終給多少分,張老師的眼裡透出的是迷惘。
在另一所小學,評卷老師對一篇「曲折的愛情故事」發生爭執。作文講的是一位小學六年級女生的「網戀」故事,小女生的幸福和痛苦毫無保留地展現在老師們的面前。「故事令人感動,真不敢相信是出自一位小學生之手,而且這個故事也不應該發生在小學生身上。」給這篇作文評分的老師說,他給的分數很「保守」,因為他不太贊成學生過早關注這樣的題材。但有老師提出不同看法,認為作文也是一種創作,內容不一定就是作者的親身經歷,只要文字優美、結構嚴謹,就應該給高分。
心理學專家張教授表示,現在的小學生因為獲取信息的渠道太多,早熟現象比較明顯。「我認為這是過從親密現象,與成人之間的戀愛還是有很大的區別。」對於試卷如何判分,張教授撓撓頭皮,無奈地說:「仁者見仁,智者見智!」
(華西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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