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先賢傳》記載了個案子,因為冤案而遭了天譴,起了旱災,莊稼都不能種。後來冤情大白了結,立即就變了,大雨滂沱,並且大豐收。由此案看,天災多隨著人禍而來,老天只看人要不要修正錯誤。
最近北京下大雨,竟在一日內積了五十多個昆明湖水那麼多的雨量;又南京秦淮區就在七月底,最炎熱的時間裏,竟下了雪與冰雹,氣溫陡降約十四攝氏度,那這些天象的變化,究竟有什麼樣的人禍呢?該怎麼了結呢?
以下就把古時候的《汝南先賢傳》記載的冤案簡要敘述,以饗大眾。
漢朝,楚的丞相袁安,正遇到楚王被審理有罪名,誅連了許多的人,拘捕坐牢的有約一千多人。因為受不了嚴苛的毒刑拷打,於是大部分囚人都自承有罪,誣害了自己。
經過了三年,案子也沒有完全審理終結,可被關押的人有約上百而多的被酷刑而死。
凡是有了冤獄時,總招來天災的,例如曾經有過的六月雪竇娥冤,這個案子也不例外,遭了天譴,發生大旱災,地都乾裂了,不能種地了。
後來,袁安接受審理這個案子的任務,立即騎馬趕到那裡。一到了就立刻審案,判決下獄與否。命令每個犯人都如實寫出自己的涉案情況,只要不是主謀,而是因為受楚王牽連的,就立刻釋放出獄。一天之內就保全了上千人的生命。
當時就從天而降很大的雨,那一年田裡大豐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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