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改是中國一個龐大的強迫犯人進行勞動改造的制度,是毛澤東時代的產物,但是直到現在仍然是中國國家專政機器的重要組成部分。勞改包括中國的監獄、勞教所、看守所等所有關押犯人和犯罪嫌疑人的地方。中國政府雖然出於國際形象的考慮,現在已經停止使用「勞改」這個詞,但是勞動改造的機制仍然存在。據設在美國的人權組織「勞改基金會」的網站上所說,中國勞改制度的目的有兩個:一是把囚犯作為政府的無償勞動力資源,二是通過強迫勞動來「改造」犯人的思想。
美國國會眾議員,弗吉尼亞州共和黨人法蘭克-沃爾夫是這個勞改決議案的發起人之一。他在接受本臺記者方雷克的採訪時,說到他提出這個決議案的初衷:
「從中國出口到國際市場的一些產品,是由勞改系統中營養不良和遭受虐待的囚犯製造的。這是一種瘋狂的做法,我們就想應該採取的措施。」
中國的監獄大多都有兩個名字,一個是某某監獄,某某勞教所等等,另一個名字則是橡膠廠,煤礦等企業的名字。被關在裡面的囚犯什麼都做,從膠鞋、塑料花到開礦、挖煤,他們製造的很多產品都出口。美國國會很多議員都認為,使用監獄勞工製造產品不僅違背了有關國際法和國際勞工準則,而且是一種不公平的貿易手段。
美國國會譴責中國勞改制度的另一個原因是因為中國政府利用這個制度打擊政治異見人士、宗教人士等。國會議員沃爾夫接著說:
「中國現在鎮壓爭取宗教自由的人士,天主教人士、佛教人士、穆斯林。他們還專門買賣死囚的器官做器官移植。花上五萬多美元,再測測你的血型,他們就到監獄裡找到一個死刑犯,槍斃之後,你就會得到一個腎臟可以移植了。」
中國的勞改制度之所以在美國和其他西方國家得到重視,很大程度上得力於「勞改基金會」及其負責人吳弘達所做的工作。吳弘達告訴自由亞洲電臺說,只要有勞改制度在中國存在,中國就不會有民主。
其實美國與中國在1992年已經就監獄勞工問題籤署了諒解備忘錄,後來又有了1994年的雙邊協定,禁止中國監獄勞工產品進入美國市場。但是事實上,中國的監獄產品仍然源源不斷地進入美國。吳弘達說,一個原因是中國政府不允許美國方面到中國進行產品來源的調查,另一方面,吳弘達也表示美國方面也沒有積極執行這個法律。
在這次的勞改決議案中,除了譴責中國的勞改制度外,也要求美國政府完善法律以及重新檢視現存的法律,杜絕勞改產品輸入美國。
這個議案的通過是吳弘達期待已久的事情,他認為其最大的意義在於昭示天下人勞改制度的不合法。
美國國會眾議院通過這個決議案後,參議院也有可能採取類似的行動,但是目前還不確定。這個決議案道義上的象徵意義大於實際意義,因為決議案並沒有提出具體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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