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正等待審判的伊拉克暴君在法庭上咆嘯公堂並與法官爭吵。這在一般人眼裡不可思議。被伊國人民唾棄的他,還堅持說自己仍然是伊拉克總統。他拒絕承認法庭的合法性的頑固態度加上他渺視法庭的作法看上去製造了一些混亂,影響了審判正常進行。不明真相的人會認為薩達姆還真有些勇氣。難道薩達姆真是個勇者嗎?其實不然。如果換成薩達姆統治時的法庭就不會有犯人敢自說自話,酷刑和暴力會將其摧毀。在中國也是一樣,法庭就是法庭,是統治者的專政工具,試想,如果以中國的法庭對待犯人的方式,不要說養尊處優慣了的薩達姆,即使再凶捍的慣匪,如敢渺視專政機關,在這裡練練「鋼條」的結果,肯定是自取滅亡。
試想,如果把薩達姆交給中共警察,以惡制惡,用他們對付那些抗拒轉化的法輪功修煉者的方式對付他,不怕薩達姆不規規距矩,哪裡還會有脾氣和囂張氣焰?據受害者的控訴,那些殘害堅持信仰者的人慣用的刑罰種類繁多:不用說拿麻花鋼條把身體打成黑色、不用說八根電棍電擊或砸爛他的生殖器、不用說給他上一遍「大挂」(將人的四肢懸空拉起)或使用「老虎凳」、「死人床」,不用說電棍插入他的陰道或者用塑膠袋包住他的頭不准呼吸,即使比這輕的酷刑,薩達姆不哭爹喊娘才怪呢。
薩達姆被起訴諸多罪行中一項,是他1982年下令屠殺148名什葉派村民的案件。按中國人的說法,就是槍斃幾個來回也夠了。薩達姆的囂張說明瞭什麼呢?他面對的是一個接受西方文明價值的人道法庭,儘管他罪行纍纍,但做為一個人,他受到最基本的尊重。薩達姆的醜態並不能證明文明規則是無效的。他只是在正義面前,充分暴露自己的邪惡本質而已。他執政時怕老百姓推翻自己而凶殘的對待他們,受審 判又不敢面對自己犯下的罪行,這正好證明他是個懦夫。就這一點可以指出,幾乎所有的暴君和獨裁者都是懦夫。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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