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段時間,廣州市媒體公開曝光了一些腰纏萬貫的「老賴們」的奢侈生活,這些「老賴」大部分都是老闆,名車開著、飯店吃著,明明有很大的財力物力,卻拒絕履行法院已經判決生效的結果,有的不僅欠人家的債務不還,欠自己前妻和子女的生活費也不給,這樣的「老闆」不僅在蔑視法律、不講人格和人品,就是在道德的角度看也已經良心喪盡了。
但是,這樣的「民間老賴」要是和「官員老賴」相比起來,可就算「小巫見大巫」了,「民間老賴」涉及面有限,使用的手段無非就是「賴」,而「官員老賴」不僅涉及面廣,除掉「賴」外,還有幾分霸氣,這些 「老賴」欠人家財物後,即便法律生效,如果僅靠自覺或其他人跟在屁股後討,是很難有結果的,有的不僅要不到,還可能要來一肚子氣,甚至招來麻煩。
某些官員敢耍「老賴」,一是緣於他們借的方便,可以看到,一些鄉鎮基層信用部門,老百姓想要借錢貸款很難,不僅手續繁雜,還要有一定的「人情和面子」,而作為一些官員想貸款卻是太方便了,有的甚至什麼手續也不要,只要領導簽個名就能拿到錢了。這裡面很大程度上就是「面子」,而所謂「面子」,就是他們手中的權力,權力能夠相互利用。更可怕的是一些官員從基層銀行貸到款後,就根本沒打算還,基層銀行礙於「面子」不便催,或不敢催要,有的信用部門甚至認為沒有必要為公家的幾個錢撕開私人的臉皮。
因為「錢來的容易」,「老賴官員」們花起來就特別瀟灑,有和人家合夥經商辦企業的,有拿錢買門面置辦「固定資產的」,有炒賣股票的,還有索性超前消費的,有的投資砸鍋了,就拉出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樣子,反正你銀行在我的地盤上你不能把我怎麼樣,你也不敢把我怎麼樣。有的用銀行的錢生出了自己的錢,就是不歸還銀行的錢,「連本帶利都通吃了」,仗著「賴氣」和「霸氣」,你耐我何?更有的採取「迂迴戰術」,置辦了許多「固定資產」,再通過關係,把那些資產價估得高高的,甚至用一些爛產往銀行裡塞,有的甚至有意買來一些報廢的車輛和機械設備,銀行要,就那一堆。
這些「老賴官員」在群眾中的影響極壞,他們不僅嚴重干擾了金融系統正常的工作程序,侵佔了國家財產,更因為他們的惡意賴賬,還直接導致一部分人「跟著學」。官員敢賴,敢肆無忌憚的戲弄法律的威嚴,原因就在於一些官員的內心還存在著「權大於法」思想,好像他們是「國家幹部」,欠國家的錢不還就是理所應當的。再者,官員賴賬在有些單位和部門看起來還是「私人的事情」,只要不影響官員的正常工作就不會影響官員個人的提拔和升遷。豈不知正是這種「老賴無傷權力」,才「慣」出了這種「有權力的老賴」。
無論是政府官員還是普通百姓,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相比之下,官員更應該尊重法律,那些「老賴官員」敢於和法院的判決書耍賴,就是在無視法律和無視自己的身份,懲治官員「老賴」我們不妨也對照一下中共黨魁胡錦濤提出所謂「八榮八恥」,那些敢和國家耍賴的行為不正是危害祖國,背離人民,愚昧無知,好逸惡勞,損人利己,見利忘義,違法亂紀和驕奢淫逸嗎?「八榮」一個沒有,「八恥」全部佔滿,這樣的官員我們還有什麼理由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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