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友燦接受賄賂的對象是很單一的──他只接受一個人的,這個人就是北京森華創業汽車貿易有限公司的總經理丁寧,因李友燦幫他提供利潤巨大的進口汽車配額,兩人實際上已經變成了一種非常默契的「合作」關係。李友燦接受賄賂一次最多高達1640萬,最少也有300萬。因李友燦酷愛現金,為提錢方便,李友燦專門向下屬機關索取了一輛高爾夫轎車當作運鈔車,最多的時候分成16個行李箱,李用這輛「運鈔車」拉了三趟。李友燦前後共收取賄賂4700萬元,酷愛現金的他是怎樣來保存這筆巨款的呢?這難不住李友燦,他花50萬元在北京某花園小區買了一套很不顯眼的房子,作為他的「金庫」。(《法制週報》5月15日)
李友燦愛現金,其存錢手法雖然單調但卻有效,試想,自古「大隱隱於市」,這藏錢和隱士隱居很有相似之處,也是一門藝術,藏錢於鬧市小區之中,紀檢部門哪會想得到?
與李友燦的藏錢相比,深圳原民政局局長黃亦輝有其拙劣之處,也有其高明之處。拙劣之處在於,黃亦輝把一部分現金和存摺放在家裡主臥內的保險櫃和衣櫃裡面。據說,黃藏在家裡的錢都是十萬一捆的百元大鈔,連銀行封條都未打開,由於擠壓時間過長,好多鈔票都粘在一起了;高明之處在於,黃亦輝把上千萬的巨款和存摺藏在了一家清潔工存放工具的倉庫裡,竟然連看門人都不知道。在起獲這筆贓款時,辦案人員只好動用了兩輛銀行專用運鈔車,用了5部點鈔機清點了5個小時,其中一部點鈔機竟然因使用時間過長而損壞。
創下「沂蒙第一貪」字號的袁鋒劍,則採取了先化整為零和再化零為整的手法來藏錢:他先是以自己的妻子、孩子和親戚的名義分100多次分別存入濟南、日照、臨沂、沂南、蒙陰等地的37家銀行,再將存摺、首飾、金條、金塊、賬本等物品放在一個 「鐵觀音」茶葉罐裡,然後埋在家中的花池裡。為了藏錢,袁鋒劍真是窮盡了所有的智慧,但也正應了那句老話:機關算盡太聰明,反誤了卿卿性命。
其實像上述這些貪官的藏錢方式終究還是「土老冒」,真正的藏錢高手應該是將錢轉移到境外銀行帳戶上的那些貪官,不顯山不露水,一旦時機成熟,迅速跳將出去,優哉游哉的去當寓公。浙江省建設廳原副廳長楊秀珠就是其中的代表人物。
貪官們藏錢的手段和花樣還有很多,譬如有把錢藏在暖氣片後面的隔板裡的,有把錢和存摺包在豬肉裡面然後再凍在冰箱裡的,也有把錢鋪在地毯底下的……這些辦法,比起前面那些藏錢高手來,當然是等而下之,只是這些人已經沒有機會向這些「高手」學習了!
怎樣找到貪官們苦心藏起來的錢財?我看關鍵不在於如何去找,而在於如何去「堵」。別給貪官們拿錢和藏錢的機會,否則,他一旦藏起來,再去找,麻煩可就大了,外逃的資金高達500億美元,到現在究竟找回來的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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