豈料,前年她於練習跳舞期間,遭「拉丁舞後」的丈夫在眾目睽睽下以粗言相向,令她尷尬非常,遂決定終止合約,她更入稟高院向兩被告追討該筆六千二百萬元的預繳學費。
原告人為中年女子王以智,(洋名Monica),首被告Mirko Saccani,次被告則是其妻「拉丁舞後」Gaynor Fairweather。被告夫婦認為王應繼續履行口頭合約,認為王預繳逾六千萬元後,仍有餘款四百萬鎊(約六千萬港元)未繳付,遂向王反申索該筆餘款。
王以智代表律師在開案詞指,王盼參與國際跳舞賽事,早於○○年便跟女被告學跳舞,兩年後才跟男被告拜師學藝,當時已繳付兩筆共逾一千萬元學費。
舞王夫婦
眾目睽睽遭羞辱
王作供時指,當時男被告要她口頭答應兩份分別三年及五年的協議,學費達一億二千萬元,並於○四年底生效,王解釋,當時男被告不斷施壓,又威脅會實時終止上述兩年協議及退款,王因不想過往的練習付諸流水,惟有預繳六千二百萬元。
王續稱,直至○四年八月,她為準備九月在美國邁阿密舉行的跳舞賽事,遂在銅鑼灣的麗花大飯店練習。她憶述稱,當日她與男被告在台上跳舞時,因在場人士的目光均集中於女被告的前夫Donnie Burns的組合上,男被告不滿,遂當場向王連珠炮訓斥「lazy cow」(蠢材)等。王雖表現平靜,但她當時「感到好尷尬,有好多人我識,被人在公眾地方羞辱,心情很差劣」。
口頭協議學八年
王續指,男被告練習完又向王說:「Monica,我永遠都不想見到你!」男被告又表明早前的八年長口頭協議會終止,不會再有課堂及比賽,更會原銀奉還,王當時同意。但之後,男被告卻遊說王繼續履行協議,並拒絕退款。
原告代表律師昨指,男被告當時已答應終止及還款,又認為有關合約內有條款,表明雙方要維持互信關係,認為男被告當日在飯店的爆粗所為已違反條款,原告有權終止有關協議。
不過,兩被告卻否認曾說過會取消協議或會退款,上述粗言只是一般跳舞導師的激勵學生的說話,兩被告認為原告答應會簽約直至二○一二年,不能終止,男被告更認為王所提交的欠單是王冒其簽名,故拒絕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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