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濤(江西檢察官、評論家)
7月10日中午12時許,山西侯馬市公安局交警大隊一中層幹部給記者打電話稱,他們交警一中隊新港大十字的4名交警在7月9日下午執勤時,被侯馬市公安局刑警二隊的5個人用手槍威脅著毆打,4名交警被打得1重傷3輕傷。事情發生後,交警一中隊的28名民警在10日早上8時整,從一中隊出發步行了近 3公里的路,列隊3排站在侯馬市公安局大門口前討公道。(《新京報》7月12日)
不論是刑警還是交警,他們都是警察,按理說都是一家人,如今刑警打起了交警,豈不是「大水沖了龍王廟」,一家人不認一家人?然而,其實這種現象並不奇怪,近些年在一些地方發生了許許多多的諸如此類的一家人不認一家人的事件,比如北京的警察與山西的警察都是警察,按理說是一家人,但偏偏山西的警察不認帳,為一起小事而爭執糾集人打死了北京的警察;城管隊員與警察都是政府部門的公務員,按理說也是一家人,江蘇省常州的一位民警夫妻倆人卻被城管隊員暴打一番;如今,山西侯馬市的警察也不認一家人了,刑警打起了交警。
究其原因,恐怕就在於警察也好,城管也罷,他們並不怎麼認什麼一家人,他們只要是誰有妨礙於他們,誰讓他們不能隨心所欲,那麼,一家人也要動粗動武,誰的權力大,誰的拳頭硬,誰就是老大,那裡管你是一家人,也不管你是執行公務。由此可見,山西的警察為什麼敢於打死北京的警察,那是因為你北京的警察來到我山西的地盤,我就要在我的地盤耀武揚威;城管隊員為什麼敢於打警察,因為縣官不如現管,現在我城管隊管到你警察,我人多勢眾,你警察不服不行;而刑警敢於毆打執行公務的交警,打完了還要糾集人衝進交警隊抓交警,交警被抓到刑警隊後還必須寫檢查,如此天下奇聞,仍然源於刑警有槍並且人從勢眾,是警察中的警察,警察中的老大,誰要惹他們就找誰的麻煩。
由此可見,只要權力可以為私人所濫用,權力只是由上面來授予而不是為群眾所授予,權力是為少數人服務而不是為民眾服務,權力在行使中得不到有效地監督,那麼,權力不僅會欺壓沒有權力的民眾,權力也會欺壓更小的權力,因為他們遵循的都是「弱肉強食」的規則,誰的權力大誰就是老大。如此一來,法律規則根本就無法實行,城管隊打警察,刑警打交警的奇聞就會不絕於耳。
今年4月25日,吉林一的姐在大街上先後打了兩名交警四十多記耳光,這位的姐隨後就會刑事拘留。但是,比起侯馬市刑警用槍威脅暴力抗法,將交警打成打得1重傷3輕傷,並且其中一位交警耳膜被打穿孔的後果來說,這位的姐的情節還是輕得多,這些刑警的行為完全構成妨礙執行公務罪。儘管侯馬市公安局領導的態度非常堅決,成立了專案組,並表態一定嚴肅查處,秉公辦案,然而,這幫刑警至今卻沒有見一人被刑事拘留,交警們只好站在侯馬市公安局大門口前討公道。我們雖然相信侯馬市公安局會嚴肅查處,但我們希望他們能迅速地查處,並且希望最好能由檢察機關出面進行查處,因為如果連依法執行公務的交警的人身安全都得不到保護,那麼普通老百姓在這樣肆意破壞法律的刑警的鐵蹄下還有活路嗎?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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