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子曰:「人而不仁(1),如禮何(2)?人而不仁,如樂(3)何?」(《論語·八佾第三》)
【註釋】
(1)不仁:無仁心,即壞了品德。
(2) 如禮何:如,做「奈何」解。 禮指禮節,是對「仁」的態度。
(3) 樂:泛指樂律音調。
【語譯】
孔子說:「一個人要是沒有仁心,如何能講禮呢?一個人要是沒有仁心,如何能講樂呢?」
【解析】
本章是闡明孔子對「仁」德的重視。如果一個人對最基本的仁德之心都沒有,更遑論其它的事了!
【說故事時間】
十五兩 大火燒
在安徽阜陽地區有一個叫王市集的市場,街上的人來來往往,行人和做買賣的人很多。可是在那個年代,那裡的商人人心不平。
人們常說十商九姦,人心不公,那裡的商人賣東西給買主全是十五兩為一斤(當時的人使用1斤十六兩的秤),從中扣掉1兩。時間長了,人們也不爭講了。可是神是不會允許人們沒有良心的。
就在這個時侯發生了一件事情,有一個人在街上吆喝:十五兩,大火燒……每逢市集的那天他都成天的吆喝,人們都說他精神病,沒人理他。
有一天這人不吆喝了,就在這一天,小店舖全著火了。可是有一家沒著火,後來人們才知道這家店舖每天都是十六兩1斤賣給人們。
故事告訴我們,如果人們不能憑著自己的良心做買賣,縱使賺再多的錢,也會造下佔人便宜的「業」力,說不定哪天,真有天災來治;反之,宅心仁厚的人,也許見不到近利,將來必能有大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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