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維權風雲》網刊維權前沿欄目編輯組接到來自湖南省耒陽市一位伍姓市民的投訴,訴說狀告衡陽市建福房地產開發公司強拆其門面房七十多平方,三年未獲任何補償。 被拆遷戶伍某強烈要求對外公布他所遭遇的財產掠奪之不幸,希望獲得社會的廣泛支持、政府的妥善安置、法律救濟與援助。為此,他特寫下新聞發布委託書於我,向外界求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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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書
因衡陽市建福開發公司開發商嚴重地違背拆遷協議,三年多來不補償被拆遷戶的協議房,違背了黨和政府的政策及法令。據此,特委託耒陽賀偉華先生,發布相關信息,以求助各位領導、各位先生及人士,給予正義性的聲援,不勝感激之至!
委託人:伍清明敬上
耒陽市
聯繫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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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拆遷戶伍清明、兒子五文原住衡陽市廣西路七十九號,有一層門面、一層住房。 1984年以來,他們靠該門面經營南雜、飲料度日, 2003 年6 月26 日衡陽市房地產管理局通知,由衡陽市建福房地產開發公司開發商拆遷他的門面和住房。李福生的建福房地產開發公司,置衡政5 號文件和市有關文件於不顧(切實加大房屋安置管理工作,確保廣大被拆遷戶的合法權益,被拆遷戶可以選擇補償方式,原事實門面按實事門面賠償),以每天每人壹佰元的高工資僱用衡陽市拆遷辦幾位工作人員,對伍清明父子強行施壓,逼迫其簽訂合同。
被迫之下,雙方簽訂了房屋拆遷補償協議書。按照該協議規定:甲乙雙方同意採取房屋產權調換的方式由拆遷房(甲方)補償被拆遷方(乙方),甲方用五樓以下磚混結構住房 120 平方調換乙方門面及住房70.17 平方,拆遷過渡期限為12 個月,甲方付給乙方搬遷補助、安置補助及搬遷獎勵共計一千四百五十九元。協議經雙方同意簽訂後,乙方伍清明的房屋被拆。
從房屋被拆至今,已經三年有餘,超過合同規定拆遷過渡期限也已經兩年,拆遷方衡陽市建福房地產開發公司既沒有給予乙方協議規定的拆遷安置補助與獎勵金,也沒有給予他以合同規定的房屋產權對換補償,還私自賣掉了原計畫補償給他的住房,嚴重違背了雙方簽訂的拆遷補償協議。導致了乙方被拆遷戶伍清明父子倆常年流離失所、居無定處,原來經營的南雜、飲料生意也被迫中止至今,從此喪失經濟來源,生活難以為繼。
被迫無奈之下,伍清明父子度多次找衡陽房地產拆遷辦公室、衡陽市政府、衡陽市委,走向了上訪之路。希望能夠獲得政府部門及其領導的支持,強制衡陽市建福房地產開發公司履行協議。然而,該野蠻強制拆遷開發商李福生並不買賬,不但不按協議履行義務,還屢屢威脅伍清明父子說:"拆了你的房子,不給你房產兌換,你也沒有辦法,要打官司你去,我不怕,我打官司從來不請律師!"其無恥之厚顏、其囂張之氣焰,達到令人髮指、人神共憤之境地。可憐伍清明從此妻離子散,被迫流離、寄居耒陽、了此殘生。其子伍文失業下崗,流落衡陽街頭,居無定所。若浪子、如乞丐,喪失了賴以為生的根本與機會。
野蠻強制拆遷,是這樣一種獸行,其遠離人性而為文明所詬病的財富掠奪性強制,竟達到傷天害理、滅絕人性之境地,多少人由此而家破人亡、妻離子散、流落他鄉?
野蠻強制拆遷,是這樣一種罪惡,其利益驅動下的黑社會殘暴與欺詐,上枉國法、下干民怨,而演變成人神共憤的萬惡之源;墮落成踐踏人權、法制黑暗的首惡之軀!
野蠻強制拆遷,是這樣一種能量累積,其官商合體之殘暴獸行者已絕對掌握了政府司法、行政權以及任意動用權,而達到了事實上劫持國家的境地!
強拆合法公民合法私有房產者是人民的公敵,是對人類文明的反動、是對基本道德價值的反動、是對國家追求法制目標的反動。任由這種暴行的存在以及蔓延,國家的形象、國家的法律價值、國家的既有法律基礎、國家保障公民法人法律利益的能力以及保護公民法人法律利益的公信度招致空前的破壞。文明人類都有與之和平鬥爭的義務,舍之別無出路。
我們堅信,強制拆遷本身的反動價值以及富人聚斂錢財的不道德、非法、野蠻性最後都將被歷史評價乃至清算!歷史不會忘記在中國大陸所發生的一幕幕反人類罪惡與獸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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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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