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成都晚報》老人,最有權利對 「六.四」當天發生在《成都晚報》第14版右下手刊登了一支香菸大小的13字廣告「向堅強的六四遇難者母親致敬」一事發表評論,目的是讓讀者和關心此事的人瞭解真相不要誤判。為此,首先應瞭解現在大陸報刊運行的機制和此事的真實情況。
現在大陸的報刊可以分為三大類,一是「吃皇糧」的黨報黨刊,如《人民日報》和中共各地省市委的機關報。這些報刊的一切費用全由國家財政包干支出,記者編輯均享受國家公務員的待遇,其所刊登的一切稿件均有嚴格的審查制度,無任何空隙;二是不吃「皇糧」的報刊,但主要工作人員均由黨組織派遣指定,其大部分工作人員實行招聘制(又稱合同工)工資待遇很高,不享受國家公務員待遇。這些報刊國家不僅不給錢,每年還得向國家(主管單位或所在的報業集團)上交一定的固定利潤,各城市晚報均是如此。《成都晚報》就是成都市報業集團的報紙,成都市報業集團直屬中共成都市委宣傳部主管,是付局級編製;三是部門和行業性的報刊,國家不給錢不給編製,而有些部門和行業又很窮根本無能力承辦報刊,通行辦法是「內部承包」,即只提供刊號,負責終審,撐握政治方向。實際這內部承包是對向招聘能人承辦,只坐收漁利而己。當前一本正式期刊雜誌每年承包費不低於五十萬到八十萬,故不稱主流媒體,不為人們所重視。
2000年《成都晚報》是中共成都市委的機關報,總編輯為市委委員,隨著報刊制度的改革,報業集團的成立,中共成都市委恢復了原機關報《成都日報》,建立了成都市報業集團,收編了亦公亦私每年廣告收入高達兩三個億的《成都商報》,將晚報降格為都市經濟報。這樣虧本的《成都日報》就有兩大經濟力量在支持,成為了有實力的報業集團,可以進行多種經營。叫了多年的「黨政分家」和「政經分家」,實際是分不了家的。
在我們瞭解了大陸報刊的運行機制後,再來說說「第14版右下手刊登了一支香菸大小的13字廣告」問題。早在十年前中國報刊為了創收,紛紛成立了自已的廣告公司,由於體制原因自己的廣告公司常常拉不到廣告,便採取對外承包的辦法,將廣告版面賣給社會上有實力的大小廣告公司,法律術語叫「經營代理」。《成都晚報》一年要完成上億元的廣告收入,同樣也將自已的廣告版面賣給社會上有經營權的廣告公司。實際這次出問題就出在廣告公司上,並非出在《成都晚報》在編的工作人員身。廣告公司通常是把徵集到的廣告排好版,發送到《成都晚報》廣告部去,廣告部成版後再送印刷廠。在當天報紙付印前由分管版面的編委簽字後,值班總編最後簽字付印。大家可以想像,一張每天32個版面的八開報紙(有時加張會高達48頁)作為總編或分管版面的編委誰會去看「一支香菸大小的13字」的廣告?據我核實得知,此廣告見報後即有人立報北京有關部門,然後刊發在境外網際網路上,引起省市委領導的震驚,立刻派出人前往《成都晚報》進行調查處理。當晚執行總編李少軍和分管該版面的編委以及廣告部主任均受到暫行停止職務的處理。李少軍先生是1980年進入報社的練習生,我在報社工作時見過他,為人誠實,有進業精神,花了二十多年時間,才從一個練習生爬到常務副總編的位職,真是不容易啊!今後是否保持原職務不得而知?那個刊登廣告的當事人且前還未被公安部門追究。
從事情全過程的發展過程看,這是一次有策劃的惡搞。這個「惡搞」反映了中國人的民心民意,對「6.4.」死難者深懷同情之心,對失去兒女的母親深表祟敬之意。要解決這個問題的根本辦法是,中共當局必須承認歷史、正視歷史,盡早為「6.4」 死難者「平反」,而不應該為「一支香菸大小的13字廣告」,去追查誰的政治責任。如果要追查就應追查誰是鎮壓學生的儈子手!不能舍本求末,更不能再製造新的事端。我作為《成都晚報》老人,呼籲有關當局立即恢復李少軍等三人的職務,更不能追究刊登廣告當事人的責任。此事用得著中國一句俗話:「一把屎擺起不臭挑起臭」。
中國太悲哀,中共太脆弱,既怕「一支香菸大小的13字廣告」,更怕我們七老八十老右為「紀念反右鬥爭五十週年」聚會的聲音,難道血寫的歷史,可以抹煞、可以叫人忘記嗎?看來今後編纂字典的人遇到了一大難題,六與四不能聯繫在一起,右派兩字也不能出現,文化大革命也不能見諸報端,凡歷史上有過的災難統統不準提及,這還叫國家嗎?歷史的可貴是傳承,傳承就需要記憶,而今中共當局最怕人民有記憶,此種愚蠢行為能辦得到麼?真是天方夜譚的天方夜譚!這裡到用得著劉禹錫的兩句詩:「沉舟側畔千帆過,病樹前頭萬木春。」春天定會來的。(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現在大陸的報刊可以分為三大類,一是「吃皇糧」的黨報黨刊,如《人民日報》和中共各地省市委的機關報。這些報刊的一切費用全由國家財政包干支出,記者編輯均享受國家公務員的待遇,其所刊登的一切稿件均有嚴格的審查制度,無任何空隙;二是不吃「皇糧」的報刊,但主要工作人員均由黨組織派遣指定,其大部分工作人員實行招聘制(又稱合同工)工資待遇很高,不享受國家公務員待遇。這些報刊國家不僅不給錢,每年還得向國家(主管單位或所在的報業集團)上交一定的固定利潤,各城市晚報均是如此。《成都晚報》就是成都市報業集團的報紙,成都市報業集團直屬中共成都市委宣傳部主管,是付局級編製;三是部門和行業性的報刊,國家不給錢不給編製,而有些部門和行業又很窮根本無能力承辦報刊,通行辦法是「內部承包」,即只提供刊號,負責終審,撐握政治方向。實際這內部承包是對向招聘能人承辦,只坐收漁利而己。當前一本正式期刊雜誌每年承包費不低於五十萬到八十萬,故不稱主流媒體,不為人們所重視。
2000年《成都晚報》是中共成都市委的機關報,總編輯為市委委員,隨著報刊制度的改革,報業集團的成立,中共成都市委恢復了原機關報《成都日報》,建立了成都市報業集團,收編了亦公亦私每年廣告收入高達兩三個億的《成都商報》,將晚報降格為都市經濟報。這樣虧本的《成都日報》就有兩大經濟力量在支持,成為了有實力的報業集團,可以進行多種經營。叫了多年的「黨政分家」和「政經分家」,實際是分不了家的。
在我們瞭解了大陸報刊的運行機制後,再來說說「第14版右下手刊登了一支香菸大小的13字廣告」問題。早在十年前中國報刊為了創收,紛紛成立了自已的廣告公司,由於體制原因自己的廣告公司常常拉不到廣告,便採取對外承包的辦法,將廣告版面賣給社會上有實力的大小廣告公司,法律術語叫「經營代理」。《成都晚報》一年要完成上億元的廣告收入,同樣也將自已的廣告版面賣給社會上有經營權的廣告公司。實際這次出問題就出在廣告公司上,並非出在《成都晚報》在編的工作人員身。廣告公司通常是把徵集到的廣告排好版,發送到《成都晚報》廣告部去,廣告部成版後再送印刷廠。在當天報紙付印前由分管版面的編委簽字後,值班總編最後簽字付印。大家可以想像,一張每天32個版面的八開報紙(有時加張會高達48頁)作為總編或分管版面的編委誰會去看「一支香菸大小的13字」的廣告?據我核實得知,此廣告見報後即有人立報北京有關部門,然後刊發在境外網際網路上,引起省市委領導的震驚,立刻派出人前往《成都晚報》進行調查處理。當晚執行總編李少軍和分管該版面的編委以及廣告部主任均受到暫行停止職務的處理。李少軍先生是1980年進入報社的練習生,我在報社工作時見過他,為人誠實,有進業精神,花了二十多年時間,才從一個練習生爬到常務副總編的位職,真是不容易啊!今後是否保持原職務不得而知?那個刊登廣告的當事人且前還未被公安部門追究。
從事情全過程的發展過程看,這是一次有策劃的惡搞。這個「惡搞」反映了中國人的民心民意,對「6.4.」死難者深懷同情之心,對失去兒女的母親深表祟敬之意。要解決這個問題的根本辦法是,中共當局必須承認歷史、正視歷史,盡早為「6.4」 死難者「平反」,而不應該為「一支香菸大小的13字廣告」,去追查誰的政治責任。如果要追查就應追查誰是鎮壓學生的儈子手!不能舍本求末,更不能再製造新的事端。我作為《成都晚報》老人,呼籲有關當局立即恢復李少軍等三人的職務,更不能追究刊登廣告當事人的責任。此事用得著中國一句俗話:「一把屎擺起不臭挑起臭」。
中國太悲哀,中共太脆弱,既怕「一支香菸大小的13字廣告」,更怕我們七老八十老右為「紀念反右鬥爭五十週年」聚會的聲音,難道血寫的歷史,可以抹煞、可以叫人忘記嗎?看來今後編纂字典的人遇到了一大難題,六與四不能聯繫在一起,右派兩字也不能出現,文化大革命也不能見諸報端,凡歷史上有過的災難統統不準提及,這還叫國家嗎?歷史的可貴是傳承,傳承就需要記憶,而今中共當局最怕人民有記憶,此種愚蠢行為能辦得到麼?真是天方夜譚的天方夜譚!這裡到用得著劉禹錫的兩句詩:「沉舟側畔千帆過,病樹前頭萬木春。」春天定會來的。(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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