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 年8月15日中午12點左右,我在山東大姐的家,30名中共暴徒砸開門暴力綁架了我。同一時間,在北京,四十多名不明身份者暴力入侵到我在北京的私宅,在我的家裡翻箱倒櫃數小時後,將家中所有合法財產洗劫一空,僅留下三百元錢。暴徒們在整個過程中不出具任何手續,沒有任何人表明自己的身份,所有人從頭至尾一言不發。他們強制搜查了我的妻子和兩個未成年孩子的身體後,開始了對他們無限期的非法拘禁。
為了達到他們的非法目地,11名暴徒竟連續11天24 小時侵佔在我的家裡。他們不但24小時開著電視機,使用我們的廚房和衛生間,他們輪流替換,始終保持7∼11人守在客廳裡,打牌、看電視、吃瓜子、大聲喧嘩,他們棄絕了起碼的人倫底線,連不到三歲的高天宇睡覺的臥室門口都守著兩人,妻子、孩子睡覺也不允許關燈,更不允許關門,連上洗手間的門都不許關。妻子、孩子包括睡覺、上洗手間等在房間的一切舉動,都被他們看著。
11天後,暴徒們撤到了樓道裡和樓下繼續包圍她們娘仨。
在接下來的四個月時間裏,妻子外出必有不低於四名彪形大漢如影相隨,兩個孩子上學、上幼兒園,也各有4∼6名不明身份人員貼身跟蹤,暴徒們就全天守在姐弟倆的各自的教室門口。期間,妻子被在公共場所暴力毆打一次,推搡及言語侮辱不計其數。女兒也多次被毆打及野蠻侮辱。連三個在北京打工的侄子也被非法關押21 天。
也是在同一天,在陝西老家,根據公安部的統一部署,陝西省公安廳率40餘當地雇佣來的流氓地痞侵入到我在陝西老家村莊,將我在那裡的親人包圍,野蠻欺辱達四個月餘。同是這一天,在新疆烏魯木齊,我的岳父、岳母及妻姐家,幾十名不明身份人員開始了對他們的圍堵、跟蹤。當地公安人警察告岳父、岳母全家不得外出,強行拿走了他們的身份證。岳母六十多歲的老人,冒著危險在黑夜裡逃出趕至北京,我家門口的冷血圍堵者竟未讓在路途上勞頓了兩天兩夜的老人進門,老人被逼在外坐了一夜。第二天,老人守在妻子買菜必經的路上才得以見到自己的孩子,母女抱頭大哭,但暴徒們還是追至家裡反覆「審查」了老人的身份。老人在北京期間,所到之處,必有4∼6人步步緊跟。
在山東,大姐的孩子提前24小時即被非法拘禁,及至姐夫去世。山東警察幹出了阻撓孩子們為父親送葬的喪德之舉,並說這是執行公安部的命令。
我被綁架後開始了無限期絕食抗議,但在我絕食36小時得知妻子、孩子因我的絕食被強制斷炊斷水後放棄。在我們被非法關押期間,中共在對我施以野蠻的酷刑及精神折磨未達到目地後,開始了赤裸裸的以全部剝奪我妻子,孩子及兩個大家庭全部親人生存條件的惡劣行徑逼我就範;「我們要價不高,一、形式上認個罪;二、不再參與維權。」「815,你太特殊了,對付你就得突破任何常規和慣例。任何手段,只要它有效,我們就不會猶豫不決」。「815,我們設計的對付你的手段多著呢,包括把你的大哥押來,讓他跪在你面前陪你,什麼時候你低頭(指認罪),什麼時候再讓他回陝北,需要什麼手段我們就用什麼手段,需要多長時間,我們就用多長時間」。這種完全喪失人性的,對我至親持續的多頭逼迫和折磨面前,我被逼作「同意」認罪,及「同意」不再參與維權的書面聲明,但多經往來後,最後乾脆由警察寫,由我抄一遍形成了後來人們看到那份所謂「悔罪書」。
在此,我特別對此予以嚴正聲明:一、我完全不承認當局以反人性的暴虐行徑強加給我的恥辱——罪名。二、我不承認「悔罪書」中的所有文字及文字所能夠表達的意思,儘管當事雙方在它形成之初即完全清楚它的虛假,但我仍以此形式予以公開否認。三、2005年12月13日,我退出中共的書面聲明是我的真實意思表示,在此再次予以肯定及堅持。四、在此再次對包括三封公開信在內的,2006 年8月15日前的所有文字及這些文字所表達的事實、價值及思想予以肯定及堅持。五、我將堅持永遠與壓制人們思想的一切形式的專制暴政為敵,與反人性的專制暴政誓不兩立。
高智晟
2007年4月20日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為了達到他們的非法目地,11名暴徒竟連續11天24 小時侵佔在我的家裡。他們不但24小時開著電視機,使用我們的廚房和衛生間,他們輪流替換,始終保持7∼11人守在客廳裡,打牌、看電視、吃瓜子、大聲喧嘩,他們棄絕了起碼的人倫底線,連不到三歲的高天宇睡覺的臥室門口都守著兩人,妻子、孩子睡覺也不允許關燈,更不允許關門,連上洗手間的門都不許關。妻子、孩子包括睡覺、上洗手間等在房間的一切舉動,都被他們看著。
11天後,暴徒們撤到了樓道裡和樓下繼續包圍她們娘仨。
在接下來的四個月時間裏,妻子外出必有不低於四名彪形大漢如影相隨,兩個孩子上學、上幼兒園,也各有4∼6名不明身份人員貼身跟蹤,暴徒們就全天守在姐弟倆的各自的教室門口。期間,妻子被在公共場所暴力毆打一次,推搡及言語侮辱不計其數。女兒也多次被毆打及野蠻侮辱。連三個在北京打工的侄子也被非法關押21 天。
也是在同一天,在陝西老家,根據公安部的統一部署,陝西省公安廳率40餘當地雇佣來的流氓地痞侵入到我在陝西老家村莊,將我在那裡的親人包圍,野蠻欺辱達四個月餘。同是這一天,在新疆烏魯木齊,我的岳父、岳母及妻姐家,幾十名不明身份人員開始了對他們的圍堵、跟蹤。當地公安人警察告岳父、岳母全家不得外出,強行拿走了他們的身份證。岳母六十多歲的老人,冒著危險在黑夜裡逃出趕至北京,我家門口的冷血圍堵者竟未讓在路途上勞頓了兩天兩夜的老人進門,老人被逼在外坐了一夜。第二天,老人守在妻子買菜必經的路上才得以見到自己的孩子,母女抱頭大哭,但暴徒們還是追至家裡反覆「審查」了老人的身份。老人在北京期間,所到之處,必有4∼6人步步緊跟。
在山東,大姐的孩子提前24小時即被非法拘禁,及至姐夫去世。山東警察幹出了阻撓孩子們為父親送葬的喪德之舉,並說這是執行公安部的命令。
我被綁架後開始了無限期絕食抗議,但在我絕食36小時得知妻子、孩子因我的絕食被強制斷炊斷水後放棄。在我們被非法關押期間,中共在對我施以野蠻的酷刑及精神折磨未達到目地後,開始了赤裸裸的以全部剝奪我妻子,孩子及兩個大家庭全部親人生存條件的惡劣行徑逼我就範;「我們要價不高,一、形式上認個罪;二、不再參與維權。」「815,你太特殊了,對付你就得突破任何常規和慣例。任何手段,只要它有效,我們就不會猶豫不決」。「815,我們設計的對付你的手段多著呢,包括把你的大哥押來,讓他跪在你面前陪你,什麼時候你低頭(指認罪),什麼時候再讓他回陝北,需要什麼手段我們就用什麼手段,需要多長時間,我們就用多長時間」。這種完全喪失人性的,對我至親持續的多頭逼迫和折磨面前,我被逼作「同意」認罪,及「同意」不再參與維權的書面聲明,但多經往來後,最後乾脆由警察寫,由我抄一遍形成了後來人們看到那份所謂「悔罪書」。
在此,我特別對此予以嚴正聲明:一、我完全不承認當局以反人性的暴虐行徑強加給我的恥辱——罪名。二、我不承認「悔罪書」中的所有文字及文字所能夠表達的意思,儘管當事雙方在它形成之初即完全清楚它的虛假,但我仍以此形式予以公開否認。三、2005年12月13日,我退出中共的書面聲明是我的真實意思表示,在此再次予以肯定及堅持。四、在此再次對包括三封公開信在內的,2006 年8月15日前的所有文字及這些文字所表達的事實、價值及思想予以肯定及堅持。五、我將堅持永遠與壓制人們思想的一切形式的專制暴政為敵,與反人性的專制暴政誓不兩立。
高智晟
2007年4月20日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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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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