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刑勞改,肯定是大不幸。然而上世紀五、六十年代曾"有緣"與我在中國的"古拉格群島"(勞改營)"同窗"相聚的幾位川南的政治犯朋友,當他們終於"楚囚得生還",回歸故里,後又有緣與我重逢時,他們都告訴我,其親友都說他們1950年初就被抓捕去勞改,是"因禍得福",甚至說是被丟進了"保險箱",否則如在川南農村中,土改那一關恐怕很難過得去,"不死也得脫層皮"。這是句四川方言,意即很難存活下來。聽著他們講述當年他們家人、族人、親友種種的遭遇,真是既像傳說的陰間地獄,更像某些恐怖電影。令人渾身泠汗,甚至汗不敢出。
其實所謂"土改",就只是對農村土地所有權的一次重新分配。是根本用不著流血的。世界許多地方(包括臺灣)都用的是和平的方式,由政府從原先土地擁有者(即中共所謂的"地主")手中贖買過來後,再分配給無地或少地的農民。結果是個皆大歡喜的雙贏局面。更不會有人傾家蕩產,家破人亡。
然而毛澤東為了給他竊國奪權披上神聖合法的外衣,硬說這是一場什麼"你死我活"的階級鬥爭。堅決反對所謂"和平土改的錯誤傾向"。無中生有地編造什麼"地主殘酷壓迫剝削農民"的種種謊言,神話。人為地煽起仇恨,然後不僅沒收地主的土地,房屋及全部金錢,衣物。而且對地主及其家人綁、吊、斗、打隨意進行人身侮辱,虐待,施以跪石渣,夏日火烤,冬日風吹或泠水淋等酷刑。這都是眾所周知,小菜一碟的常事。下面再請看看在偏僻農村中,對地主施以的這些滅絕人性,令人髮指的酷刑:
(一)邱國軍:槍斃前"十指燃香"
四川高縣小寨壩有個地主叫邱國軍,家中有幾十畝田,被劃為地主。又因此人在當地開了一家旅館,在窮鄉僻壤痞子們的眼中,邱國軍似乎就是當地首屈一指的,比爾.蓋茨式的大富豪了。於是逼著他交出浮財金銀。他把什麼錢都拿出來了,還過不了關,硬說他是"頑抗"。將他綁在樹樁上,雙手十個指頭,全部包上棉花,棉花裡澆上桐油。然後引火將棉花點燃。十個指頭變成了點燃的"香"。故名"十指燃香"。邱國軍淒厲的叫聲慘不忍聞,最後痛死在樹樁上。還宣他"與人民頑抗到底",死了,也要拉出去"槍斃"一回,以顯示威風。
(二)女性地主的悲慘:無法叫出名字的酷刑
中國的女人,在戰爭,禍亂中歷來比男人受害更深,受辱更重。而且在受害時往往成為加害者用以糟蹋取樂的對象。據有文字史料的記錄,自隋以後就有對女囚犯實施裸刑的記載。所謂"裸刑"就是在處死女囚犯前,將女囚全身脫光,進行凌辱後再進行殺害。如果女囚是反抗當時統治者的政敵,其手段更為殘忍下作,如將女囚雙乳割去後再加以處死等等。文革中的女高中生李九蓮,因"惡毒攻擊"林副統帥被處死後,拋於郊野,任人姦屍割去雙乳,應是"裸刑"的續篇和姊妹篇吧!
土改中,山鄉的痞子們,雖未必讀過有關裸刑的史料,但他們對女人身體隱私處的邪惡"性趣",決不會因不識字而落於人後。所以當女性地主落在他們手上,由他們來"批鬥"、處置時,他們絕對不會白白"浪費"這個天賜的"良機"。而且會將其邪惡的獸性發揮到令人難以想像的" 高度"!
川南筠連縣原沐愛區中心鄉,一個三十餘歲的李姓女地主,容貌姣好,鄉村痞子常對其垂涎三尺,卻無計可施。該女自成人後一直信佛,長期素食,不沾葷腥。土改中,幾個農村流痞借"鬥爭地主"之名,對她進行百般侮辱戲弄後,猶覺未能"盡興"。於是弄來幾塊肉,叫這女子當眾吃下。並且振振有詞地說"現在毛主席,共產黨來了,要打倒封建迷信,不准你再吃什麼素了,馬上給我開葷,把肉吃下去"!李姓女子堅持自己的宗教信仰,死也不肯吃。先是被拳打腳踢,後又強行把肉往她嘴裡塞。剛烈的她,把塞進嘴裡的肉吐在了痞子們的身上,臉上。其中一個流氓獸性大發,抓來一條黃鱔(一種像蛇一樣的小動物,生於農村田內),當眾扯下李姓女子的褲子,破口大罵道"你上面不吃葷,老子給你下面開個葷......",邊罵邊將黃鱔塞進了李姓女子的陰道!其他幾個痞子也幫著作惡扯手按腳。李姓女子在屈辱、羞憤和極度驚恐中被活活弄死。
古代裸刑的威風,納粹奧斯威辛集中營的霸道,在這幾個流氓痞子的面前,都變得黯然失色了!多麼偉大的"土改",多麼偉大的"中國特色"!我無語,更無法叫出這是什麼"刑"。
(三)田將軍之姐:古稀年被"敲砂罐"
田棟雲將軍是原國民黨政府交警總隊的總隊長,少將軍銜。田將軍在中共軍隊入川後,仍率部與之激戰,後向雲南省方向敗退不知所終。田系四川筠連縣人,有一姐,嫁與四川高縣天星橋一個姓王的書生,人稱"王二先生"。王二先生家庭較富裕。但此人系一介書生,既未當官,更從未作惡。田將軍之姐,乃一常年幾乎腳不出戶的家庭婦女,生於清代光緒年間,纏著一雙小腳,連走路都困難。1950年已年過古稀七十多歲了。就這麼一個完全與世隔絕的,不知世事為何物的風燭殘年的老婦人,由於她夫家是地主,更由於田將軍與中共持槍對抗結下冤仇。他們便將一腔毒怨發在這樣一個行將就木的老婦人身上,定其為"惡霸地主婆"。當地一開始搞土改,就將她弄出來作土改的"祭旗人"。拉出去斃了!
但並不將其就地槍決。因田將軍老家是筠連縣,故要將其姐弄回筠連來殺,美其名曰"教育群眾",實則藉此羞辱田氏一族。但田姐年事既高,又是小腳,根本無法長途行路。那時既無公路又無汽車。於是他們想出了一個侮辱人格的方法。用一個竹籮筐將田姐裝在裡面,叫人抬著邊走、邊打鑼吆喝著遊街示眾。而眾所周知,只有搬抬動物才用籮筐之類的東西,所以罵人的歇後語才有"狗坐籮筐------不受人抬舉"之言。他們就用這種侮辱人格的方法,把一個七十多歲的老人從天星橋弄到筠連縣的羅場來處死。
更為殘忍的是,槍決時用槍指著老人的頭部打,整個頭部被打得稀巴爛,死者成了一個木樁樁一樣。這種殺人的方式,在當時還有個專用的流行術語叫"敲砂罐"!真是一語道破天機,原來剝奪一個人的生命,在人家看來就像隨便敲破一個罐子一樣的簡單,一樣的無足輕重。什麼叫"草菅人命"?什麼叫"殺人如麻"?土改,以及後來"鎮反"等運動中大行其道的"敲砂罐"為這些成語作了最好、最貼切的註腳。
(四)劉洪發:你不當替死鬼,誰當替死鬼?
在位於川滇交界的雲南省鹽津縣興隆鄉境內,有一個窮山溝叫龍塘溝。此處真堪稱窮山惡水,地瘠人貧。在一條十來里路狹長的地帶內,全是斜坡地,田就更少。一畝坡地的玉米產量只有四百來斤,一畝田的黃谷產量不過三百多斤。因為自然條件如此惡劣,就像現在人們常說的是個"不適宜於人居住的地方"。所以稍微經濟條件好點的人都不在那裡居住。幾個擁有一點土地的人,都搬到鄰近的四川省境內居住,把田土租給當地的農民耕種。在這裡先要說明的是,當年地主收取租金只收秋天一季,而且只收田租,其餘土內的糧食、蔬菜、山林、以及春、夏二季的收成全歸農民所有,地主分文不沾。所以這比起我們的 "人民公社"的公糧,統購,八大提留,地主收的那點租,還不及這些苛捐雜稅的一半。現在的青年人根本不知這些歷史的真相。反而相信了什麼"農民一年累到頭,收成全歸了地主"的胡說八道。
正因為如此,所以龍塘溝當地,不但沒有一個農田的主人居住,而且當地農民只在秋天看見田主人來收了租金就走了,因而這些所謂的地主究竟家住何處,農民都不清楚。一開始土改,住在四川的地主,肯定不會再回雲南的龍塘溝去收租了。何況當地交通極端不便,信息閉塞,更不可能有手機號碼聯繫或E-mail郵址可查。而這些所謂的地主,都是些只有薄田數畝的升斗小民,且跨省而居,混入茫茫人海,你上哪裡查去?但土改是政治任務,抓不出地主來打倒,鬥爭,那不成了" 和平土改"?那豈不成了天大的政治錯誤?
然而階級鬥爭理論,政治運動的偉大,就在於它可以"搜索"出鬥爭的對象,"製造"出革命的敵人。於是經過當地土改工作組,深入發動群眾,排查摸底,對比分析等一系列艱苦紮實的工作,終於在當地普遍窮困的農民中,"發現"了一個階級敵人------地主。
此人名叫劉洪發,時年約四十來歲,他家祖上遺留給他有幾畝斜坡山地,每年可收玉米約2000市斤;另有一點水田,每年可收稻穀約300市斤。劉洪發一家五口人,有幾間破草房,又矮又爛,恰是"青山正補牆頭缺,綠樹偏宜屋上遮"四面透風,夏暖冬涼的樣兒。就這麼一個窮人,只因祖上給他留下了幾畝田土的罪惡財產,雖然劉洪發一家自耕自種,但比起當地那些無田無地者,也就成了"鶴立雞群"的"拔尖"人物了。於是一下子劃成了地主!
下面就不用說了,沒收土地、耕牛、農具,還要勒令他交出金銀浮財。我的天,他哪裡有什麼金銀!?於是被視為不老實,抗拒從嚴,捆、斗、打、吊,諸刑伺候。整了十多天,活活被打死,死時還捆吊在樹上。
嗚呼!匹夫無罪,懷璧其罪,固已冤枉至極。而劉洪發"懷"中的根本不是"璧",只是一塊破石頭,卻招來殺身之禍。恐怕從今而後,中國的成語都得修改為:匹夫無罪,懷"石"其罪了,真是令人欲哭無淚的黑色幽默!
佛門經典中有"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的名言,那體現的是悲憫的博大胸襟。而劉洪發遇到的卻是"你不當替死鬼,誰當替死鬼"?這大概是革命政治運動的偉大吧!
結束短語
時至今日,那些犯下令人髮指的罪行的作惡者,至少我還未看見有誰因此而受到過什麼懲處。所以後來文革中,才會出現把"階級敵人"宰殺來吃掉的名符其實的吃人慘劇,才會有對"黑五類"滅門、屠嬰的驚人暴行,才會有宋彬彬(即宋耀武)之流,重出江湖,再現"輝煌",狂言"青春無悔",拒絕反思道歉的醜惡表演。甚至為了一支體育遊戲的火炬,也會去衝出國門,打向世界,大展"少林功夫",儼然義和拳民,丟盡了禮義之邦的中國人的臉。這難道不是一以貫之的暴力文化浸透了某些國人的骨髓,把他們的人性之惡發揮到淋漓盡致嗎?因此,現在有人預言,中國再度出現文革式的浩劫,是很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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