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慧軍夫婦在法庭上接受判決。陳永良攝
本月初(2月3日),上海市一中院判處浦東新區原副區長康慧軍無期徒刑,其妻王孝琴有期徒刑5年,並處沒收其個人全部財產。
據公訴人的說法,1993年至2007年8月,康慧軍利用職務便利,先後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總計599萬元,其中王孝琴參與受賄97萬元。截至案發,有價值1184萬餘元的財產,康慧軍未能說明合法來源。後來官方披露的信息則說,康慧軍夫婦前後經手的房產多達 24套,至案發時仍實際擁有14套,因此,中國媒體也稱他為"炒房區長"。
《三聯生活週刊》的報導說,如果翻開上海地圖,上面詳盡標出康慧軍夫婦名下擁有的14套房子,會發現它們廣泛散佈在上海的浦東、長寧、普陀、靜安等區,從5層樓高的破舊小區,到35層高的西式花園住宅;從只有30多平方米的一室戶,到300多平方米的四室兩廳;從瀕臨黃浦江的金貴地段,到比較偏遠的高速路邊。康慧軍有10套房子在浦東,這正是他經營多年的地盤。其中,他和妻子住在一套仁恆濱江園327平方米的大宅,購買價格僅僅為281萬元。"而瀕臨黃浦江的這個高檔小區,每平方米至少在3萬元以上。
三聯的報導說,2007年六七月間,也就是上海社保案期間,上海紀委對局級以上公職人員住房情況進行的普查中,康慧軍就引起了紀委的注意。不過坊間傳聞稱,上海炒房規模如康某的局級以上大員不在少數,情況多已為高層掌握。高層的態度是圍而不打,只要乖巧,位置照舊。而康某所以被抓,是因為高層接到線報稱其可能外逃。康某被抓後,有司才知道康某並非外逃,而在浦東機場被攔住的王孝琴,也不過是正常前往英國探望在當地留學的兒子。
傳聞說,向"上峰"通報這一烏龍消息的是康慧軍的鄰居。《三聯生活週刊》的報導說,康慧軍丈母娘,也就是王孝琴母親住在商城路1177弄一套僅有30多平方米的房子裡。但另一個說法是,康某還在浦東一知名豪宅,為其丈母娘購買公寓一套.康氏夫妻週末多與老人同過。而他的政商兩界朋友,為聯絡感情,勾兌項目,也多選週末的時間點。於是,此地冠蓋雲集,門口多放幾十雙鞋子,甚至鋪到鄰居門口。為此,康家與鄰居發生口角。鄰居一氣之下,將鞋子放入一蛇皮袋,摜至樓下。康某發覺,與鄰居發生肢體衝突。
傳言稱,鄰居主人原供職某有關部門, 即令友好對康氏之手機進行監控,以尋其隙。約2007年春節,康氏與某上海常委及上海出身的另一直轄市常委吃飯。席間,三人頗為陳良宇叫屈,據說有"政治迫害"一類的評論。有司聞之,當然速報高層。結果,這一直轄市某常委雖事功卓著,卻在17大落選中央委員,而上海常委則被外放東北某省,擔任副省長。該鄰居由此深得上司信任。
2007年9月底,有司監聽到康妻電話,稱要飛倫敦,即報告北京稱康氏有外逃嫌疑,高層速令上海, 一路截康妻,一路抓康。此時,還發生了另外一個插曲。因為事先沒有準備,紀委的抓康的人,進錯了樓道。一敲門,開門的一中年男子,雙方對視,驚詫莫名。原因是,此人是上海常委某,在該小區的房號與康氏同,但單元不同。後來有司才得知,該處樓盤的這個樓層的房型,康氏問發展商要了多套,分別介紹黃浦出身的幾高官購買,某常委即其一。
滬上因此有笑談稱,"紀委幹部最好事先踩好點,敲錯門,人家奔陽臺跳樓咋辦?"又有笑言說,"幾雙鞋子,壞了兩個副部,倒了一個正廳。" 坊間笑談,且作為觀察中國的一面哈哈鏡。法廣上海特約記者 曹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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