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改革之初,電力、煤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建築業、地質勘查業和水利管理業為高收入行業,而這一時期金融保險、房地產等行業的收入甚至低於全國平均水平。因為全社會總體收入都不高,高低收入之間的差距不是十分明顯。最高人均工資水平是行業最低人均工資水平的1.8倍左右。
此後直到1992年,採掘業一直成為高收入行業。1993年,高收入行業轉變為電力、煤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電通信業以及房地產行業。這也反映出中國房地產業和郵電通信業開始崛起。
1994年以後,電力、煤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以及房地產業仍是高收入行業,金融保險業、科學研究和綜合技術服務業開始加入到高收入行業。
2000年,中國行業最高人均工資水平是行業最低人均工資水平的2.63倍,到2005年,這一比例已增至4.88倍。而國際上公認行業間收入差距的合理水平在3倍左右,超過3倍則需要加以調控。
2002年,電力、煤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電通信業,金融保險業,科學研究和綜合技術服務業,房地產行業成為高收入行業。高收入行業的平均工資高出全國平均工資約5000元,最高人均工資水平與最低人均工資水平的比例為2.99:1。
2003年以後,中國對行業劃分進行了調整,在2003年到2007年的5年間,高收入行業集中在電力、煤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金融業,科學研究、技術服務和地質勘查業,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體業等四大行業。
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計,目前,電力、電信、金融、保險、菸草等行業職工的平均工資是其他行業職工平均工資的2-3倍,如果再加上工資外收入和職工福利待遇上的差異,實際收入差距可能在5-10倍之間。
最近10年來,我國行業間收入分配總的趨勢是向技術密集型、資本密集型行業和新興產業傾斜,某些壟斷行業的收入更高,而傳統的資本含量少、勞動密集、競爭充分的行業,收入則相對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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