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未看麥可‧傑克森的搖滾音樂會,但僅從他去世後各大電視臺反覆播放的他的演唱片段,就可以看出他的確是個相當有才華的流行樂歌手,更是個出色的舞蹈家。在舞台上,他那種熱情奔放、淋漓盡致地展示出的充滿想像力的自我,實在是極富感染力。舞台上的他,是藝術家的傑克森,是真正表現他內心深處那個自我的傑克森,是那個他想成為的自己。所以在舞台上、藝術中的他更真實。這個世界上恐怕沒有人能夠完全成為那個他想成為的自己,藝術家尤其如此。而成功的藝術家,想在生活中做一個自然、本色的自己,就更加倍地難。麥可‧傑克森則是一個在藝術中盡情地表達了自我,但在生活中卻完全手足無措、從來沒有找到自己的極端典型。
雖然沒有看過傑克森的音樂會,但十多年前在電視上看到的一個對傑克森的採訪卻記憶相當深刻。因為那天我得了一生中最嚴重的一次感冒,發燒40.5度,被送進哥倫比亞大學旁邊的聖魯克醫院急診室,可那天急診室裡的人們關注的不是病人,而是電視上那個穿紅衣服的傑克森。無論病人還是家屬,大家全都盯著電視屏幕。這就是歐普拉溫芙瑞1993年對傑克森的那個採訪。那是傑克森在拒絕媒體採訪十多年之後,首次主動上美國收視率最高的脫口秀節目。這個採訪事先已被大肆做廣告,所以吸引了無數人的好奇。我在病床上打著點滴,從頭到尾看了這個採訪。
越大的明星,越被輿論嚇破膽
之前已在電視宣傳中看過他的音樂會片段,對這個大明星激情的歌聲和既強勁有力、又流線分明的舞姿已經有很深的印象,現在忽然面對這個羞澀、操著比一般女性都更柔和、緩慢,且細聲細氣的女聲的傑克森,著實吃驚不小。當時就有一個強烈的感覺,這是一個很不健康、很不正常,也很可憐的巨星。
歐普拉的關鍵問題集中在麥可‧傑克森是否漂白皮膚,是否面部整容,是否對自己出身的黑人種族有偏見等等。他對這些問題的辯解實在尷尬。他何苦要讓自己陷入那種尷尬?作為一個藝術家、一個全球最著名的歌星,他為甚麼不活得瀟灑一點,對人們的議論聳聳肩:請去關心那個舞台上的我吧。遺憾的是,他太在意人們的議論,更沒有得罪大眾的勇氣。結果是越解釋越一團糟,越解釋越讓人質疑。
事實上,傑克森的錯誤不在整容或漂白皮膚(如果真是漂白,而不是他自己聲稱的皮膚病的話),儘管這些讓他變得很不自然、越弄越難看,引起很多人反感。但他有這個自由。來自黑人的批評主要集中在他換皮膚是因為他不喜歡自己的種族。這也或許是真的,從傑克森兩次婚姻都選擇白人女性,他的三個孩子都是金髮碧眼的白人(基本被斷定不是他親生)這些事實來看,他很可能就是不喜歡自己的種族,只是他沒有膽量說出來,不管他是多麼大的明星。或者是明星當得越大,越被公眾輿論嚇破膽。
不允許你拋棄的民族最虛弱
一個人完全有權利不喜歡自己出生的那個種族(儘管以種族劃分人類是很愚蠢的),但在當今這個世界,除了白種人以外,其它任何種族,都不允許你說不喜歡自己出生的那個種族。如果你說了,如果你是個名人,你那個種族的人就會把你吞了。有無數像美國總統歐巴瑪這種黑人和白人的混血,他們只能說自己是黑人,根本不敢說自己是白人。他們明明是一半、一半,但你找不到任何一個這種混血的名人,敢說自己是白人,或者強調他就是混血,既是白人,也是黑人。亞洲人和白人的混血敢不敢聲稱自己是白人呢?還沒見過這類名人,很難說他在亞洲人面前有沒有那個膽。
其實,任何一個不允許你拋棄它的民族都是最虛弱的。任何一個你剛做出點成績,就急於宣稱你是他們種族一份子的民族也是虛弱的。如果哪個白種人做了甚麼出色成績,得了甚麼諾貝爾獎,不會有人宣稱他是「我們白人的一份子,是白人的驕傲」。不敢,更不需要。如果一個白人要宣布蔑視自己的種族,其它白人只會聳聳肩。他們強大,不在乎被任何人物拋棄。從這個意義上說,生在任何一個不允許你拋棄它的民族,都是個人悲劇。只不過很多人意識不到,反過來成為不允許別人逃離的壓迫者。
沒有人可以have it all
對於傑克森來說,無論他內心是怎麼想的,他都被迫成為種族認同的犧牲品。這裡的主要責任不在他,而在外界。他的錯誤不在於心儀哪個民族,而在於他拒絕長大,拒絕走向成年。
五歲已經成名的傑克森,童年時代實在令人喜愛。人們的確希望他永遠是那個陽光、快樂、又會唱又會跳的小麥可。但畢竟他得長大,其實他自己比他的任何歌迷都痛恨長大。他強調自己由於唱歌、成名,沒有和其它孩子一樣有一個無憂無慮、盡情玩耍的童年。但事實上,他喜歡沐浴在人們對「小麥可」的讚美、欣賞和憐愛中。
他只抱怨自己「苦」的那一面,卻抹掉了自己「得意」的那一面。歐普拉當時應該問他,如果讓你選擇和其它孩子一樣玩,卻沒有當年和今天的成功,你要哪個?他肯定要今天的成功,如果他誠實的話。事實上他比任何其它人都更看重這個。你看他那麼沉醉於歌迷見到他時的尖叫,那麼在意別人對他的看法,如果沒有成功、成名,有人關注他嗎?
想成功、想得到人們的讚賞絕對沒錯,這是人與生俱來的規定性之一,錯在他想「全得」。這其實是絕大多數人的通病。成功者抱怨失去太多常人的生活;不成功者抱怨,柴米油鹽、老婆孩子毀掉了我這個天才。事實上,沒有人可以have it all。想全得,不僅不可能,也不會幸福。傑克森就是最最典型的一個。
自己和公眾的雙重犧牲品
傑克森成年以後,沉溺於那種「失去童年」的臆想,於是慫恿自己做永遠長不大的彼得潘的夢,而且要把這白日夢變成現實,弄一個孩子樂園(Neverland),帶一幫孩子去玩,做舞台下面的秀。結果弄巧成拙,兩度被他關照過的孩子告性侵犯。
法庭已判傑克森無罪。我個人也傾向認為傑克森不是戀童犯。我相信他真的很喜歡孩子,他的確沒長大,有童心的那一面,同時又有藝術家單純的一面。這也是為甚麼他和伊莉薩白‧泰勒很要好的原因。泰勒就是那種結了八次婚也沒長大的小丫頭。兩個沒長大的成人在一起,大概會感覺很自在。在現實的成人世界,傑克森格格不入,不知該怎樣舉止。但在孩子們中間,他是自在的。但與此同時,他又有給大眾作秀的一面。他願意秀給大家看,他是一個長不大的孩子形象。所以他說:「我就是彼得潘。」
但他不是,他長大了,他是成人了。無論人們多麼喜愛那個童年、少年的他,今天人們都不會再把他當孩子。於是衝突開始了:在現實生活中,大眾按常人要求他,他不是常人;大眾按成人要求他,他也不是成人。於是他成為自己和公眾的雙重犧牲品。或者說,他是「水能載舟,亦能覆舟」的典型例子。
身價數十億巨星的脆弱
傑克森死後被媒體稱為「地球上最著名的人物」。這並非誇張,世界上無數人不知道美國總統是誰,但知道麥可‧傑克森。即使當上全球最有權力的美國總統,前呼後擁、警察開道的日子,最多也不過八年。而這八年還得不斷被全世界的各種人罵,也不會遇到被粉絲包圍、尖叫的情形。而麥可‧傑克森,則是四十多年,幾乎一生都是在眾星捧月的環境中度過。在如此盛名之下,他能有正常心態的話,那就真的是一個超人了。可惜他不是。
他希望在舞台下人們把他當正常人看待,但他自己卻不按常規行為舉止。舞台上,他是中心,他是王,他怪異的服裝是他令人眩暈的舞姿的一部分;但舞台下他還想繼續當「王」,把自己打扮成童話中的國王的樣子,誰又會用正常眼光看他呢?
他拒絕長大,和孩子們瞎鬧,可能都不懂得成年男人和未成年孩子應該交往到哪一步。被人告到法庭,才傻眼了。如果他喜歡孩子,就像後來那樣,自己生,或領養幾個,在自己私人領域享天倫之樂就是。但他卻招來那麼一大堆孩子(這裡明顯有很強的作秀意圖),甚至跟那些孩子親密到讓他們進自己臥房的程度,他似乎根本沒意識到作為一個身價數十億的巨星的脆弱之處:各種人隨時可能跟他打各種官司。即使不打官司,他也一直被那些周圍親近的人覬覦財產。他的不成熟,也導致他雖然巨額收入,卻又巨額負債,從來都是入不敷出。
鎂光燈下最耀眼的,往往最不開心
一個四、五十歲的人,拒絕長大,拒絕走向成熟,於是就成了怪異。當社會大眾對那些怪異挑剔,並刻薄地批評的時候,他又完全受不了。他神經太敏感,承受力太脆弱,又太顧忌大眾形象。於是他的日子痛苦不堪。
雖然每一個人都在某種程度上是外人看法的犧牲品;顧忌外界評價誰都難免,但讓那些東西左右了自己,就等於自願成為「別人看法的奴隸」、「輿論的奴隸」。名聲越大的人,往往越容易成為這種奴隸,演藝界人士尤甚。所以那些鎂光燈下最鮮亮耀眼的,往往是最不開心的。傑克森這個全球一號名人,就是最最典型一個。
這幾天看有關傑克森去世的各種報導,我一直在想,如果他能把精力全放在舞台上,把台上、台下劃一道清晰的線,別做那些和藝術無關的秀,別那麼在意大眾對台下的他的看法,放棄那個「失去童年」的臆想,容自己心靈成長的空間,那麼在二、三十年內,這個地球上仍會有他優美旋轉的舞姿。跳舞永遠累不死他,在飛濺的舞步中,他永遠有年輕的生命。他是被自己壓在身上的枷鎖害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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