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說,對中資的審查,由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負責,在投審會審查通過後,金管會將再對經營團隊專業能力丶財力丶負責人資格丶後續增資能力及對員工承諾等事項審查。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委李紀珠今天致電博智金融董事長暨共同執行長丶中策集團副董事長麥睿彬(Robert Morse),他說,標售案資金來源部分確定沒有中資,博智有清查過出資者身份,並無中資。
但中資是否可能成為博智和中策的股東?麥睿彬向李紀珠表示,博智並未上市,中策雖有上市,但97%股權都長期集中在少數大股東手中,僅有3%在市場交易,雖然不能保證3%是否會有中資,若有中資,也僅限3%。
金管會說,AIG高層曾向金管會表明有把對中資背景限制概念納入招標文件中。
對於博智保證資金來源無中資,李紀珠強調,已要求博智必須進一步提供書面資料。
她說,目前依法令規定,中資不能投資臺灣金融業,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對中資定義是指中國資金直接或間接持股30%以上,或具有實質控制力。
金管會主委陳沖曾表示,希望南山人壽買家能長期經營至少7年。
記者詢問金管會要運用何種機制,使南山買家可以落實長期經營的承諾?李紀珠指出,若博智未來想要退出臺灣,也需要金管會許可,將藉由各種溝通方式,讓博智瞭解金管會希望其必須長期經營南山人壽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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