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下午,國家發改委財金司司長徐林在「中國城投債創新與發展研討會」上,明確指出城投債發行規模的空前上漲和地方政府負債超5萬億等因素有可能引發的風險,成當前關注城投債的焦點。徐林同時強調,發改委不會採取過去簡單的「一刀切」應對式來「停掉城投債」,只能通過繼續完善現行體制和法規,「維持城投債發展」。
規模之憂
城投債在地方政府的舉債需求下出現井噴之勢。
國家發改委新的統計資料顯示,今年1至8月份,全國發行的城投債共計64只,融資845.5億元,而2005年至2008年底4年時間發行的總量也只為1585億元——今年前8個月佔到過去4年發行總量的一半以上。
「我們要關注規模過大引發的潛在風險。」徐林強調,城投債發行過程中出現的「作虛」動作,無疑讓風險更加突出。具體表現為城投債發行前存在著
「過度包裝」,即城投公司「作虛資產」和「作虛利潤」。
徐林說,按照《公司法》中的一些規定,比如要求企業發行債券必須符合「累計債券總額不超過公司淨資產額的40%」,以及「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公司債券年的利息」等,都成為促使城投債的發行主體在利潤和淨資產方面加入「虛的成分」。
另外,評級公司為了把風險降低而出具「不客觀」的評級結果,無疑給城投債的投資者埋下風險。而地方政府由於在債務償還能力和負擔水平方面都存在風險,因此在提城投債信用等級方面的信用承諾也大打折扣。
徐林介紹說,央行betway体育手机网 的統計數據顯示,截至目前,全國有3800多家地方融資機構,管理總資產8萬億,但是地方政府的負債已達5萬億,「這背後連帶的就是地方政府的用風險」。
作為企業債的一種,2009年上半年,城投企業發行期數及發行規模佔企業債的比例分別為51.92%和38.13%,遠遠高出2008年時的26.22%和12.67%。
但即使有上述如此多的風險,徐林依然表示,城投債作為活躍地方融資的一個平臺,發改委不會採取過去簡單的「一刀切」應對方式來「停掉城投債」,只能通過繼續完現行體制和法規,「維持城投債發展」。
井噴誘因
「發行城投債是地方政府無奈卻必要的選擇。」徐林指出,誘發城投債大規模發行的因素依然來自地方政府在資金上的掣肘,尤其是國務院於2008年11月出臺「國十條」推出4萬億的一攬子投資計畫後,地方政府被要求配套籌集1.2萬億至1.3萬億資金。
【名詞解釋】
城投債,又稱「准市政債」,是地方投融資平臺作為發行主體,公開發行的企業債和中期票據,其主業多為地方基礎設施建設或公益性項目。
這部分配套資金,對於分稅制後出現資金短缺的地方政府來說,資金缺口成為最大的困擾。此外,1994年開始實施的《預演算法》,也明確規定 「除法律和國務院另有規定外,地方政府不得發行地方政府債券」。
在這樣的制度背景下,地方政府要想解決4萬億帶來的配套資金缺口,舉債衝動強烈。但是擺在主動舉債的地方政府面前,目前只有兩條出路,其中一條是由財政部代地政府發行2000億債券。
至於另一條出路,地方政府只能選擇靠「出租政府信用」來發行「准市政債」。所謂「市政債」,就是地方政府及其授權代理機構發行的、以地方政府信用為保障的有價券,所籌集的資金主要投向城市公用設施建設,是西方國家一種有著百年歷史的成熟融資工具。但是在國內,還不存在真正意義上的市政債券,因此,一般隸屬於地方政府城市建設投資公司發行的企業債券——城投債,又被稱為「准市政債」。
中央代發債券和地方政府熱衷的城投債,「都是是變相的地方債」。國內一資信評估有限公司的評級總監解釋。
應對策略
「原本計畫發布的針對城投債發行進行規範的新規,現在發不出來了。」徐林透露,醞釀已久的規範城投債的新規現已流產。
今年上半年,發改委醞釀城投債新規的消息在業界傳開。當時傳出的信息是,城投債發行主體的評級必須達到「AA-」級,債項評級達到「AA+」級才夠資格上報等。徐林,僅這項要求,就讓好多城投債發行主體達不到要求,最後只能流產。
針對地方政府的信用風險,「我們是否可以借鑒美國的做法,就是如果地方政府的負債超出財政收入的150%,就不允許發行城投債。」徐林表示,劃定一條政府債務預警是很必要的。
但是,這一做法的前提是「地方政府有資產負債表」,而國內的地方政府卻沒有這個負債表,直接導致150%警戒線難以執行。
據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的一份報告估算,在2007年底時,國內地方政府債務餘額約為4萬億元左右,佔當年地方政府財政收入的143.7%。
另外,對評級中介機構和承銷機構,徐林還指出,「將來有可能採取打分制,引導客觀評級」,並且要「要掂量地方經濟水平和政府償還能力」。(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規模之憂
城投債在地方政府的舉債需求下出現井噴之勢。
國家發改委新的統計資料顯示,今年1至8月份,全國發行的城投債共計64只,融資845.5億元,而2005年至2008年底4年時間發行的總量也只為1585億元——今年前8個月佔到過去4年發行總量的一半以上。
「我們要關注規模過大引發的潛在風險。」徐林強調,城投債發行過程中出現的「作虛」動作,無疑讓風險更加突出。具體表現為城投債發行前存在著
「過度包裝」,即城投公司「作虛資產」和「作虛利潤」。
徐林說,按照《公司法》中的一些規定,比如要求企業發行債券必須符合「累計債券總額不超過公司淨資產額的40%」,以及「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公司債券年的利息」等,都成為促使城投債的發行主體在利潤和淨資產方面加入「虛的成分」。
另外,評級公司為了把風險降低而出具「不客觀」的評級結果,無疑給城投債的投資者埋下風險。而地方政府由於在債務償還能力和負擔水平方面都存在風險,因此在提城投債信用等級方面的信用承諾也大打折扣。
徐林介紹說,央行betway体育手机网 的統計數據顯示,截至目前,全國有3800多家地方融資機構,管理總資產8萬億,但是地方政府的負債已達5萬億,「這背後連帶的就是地方政府的用風險」。
作為企業債的一種,2009年上半年,城投企業發行期數及發行規模佔企業債的比例分別為51.92%和38.13%,遠遠高出2008年時的26.22%和12.67%。
但即使有上述如此多的風險,徐林依然表示,城投債作為活躍地方融資的一個平臺,發改委不會採取過去簡單的「一刀切」應對方式來「停掉城投債」,只能通過繼續完現行體制和法規,「維持城投債發展」。
井噴誘因
「發行城投債是地方政府無奈卻必要的選擇。」徐林指出,誘發城投債大規模發行的因素依然來自地方政府在資金上的掣肘,尤其是國務院於2008年11月出臺「國十條」推出4萬億的一攬子投資計畫後,地方政府被要求配套籌集1.2萬億至1.3萬億資金。
【名詞解釋】
城投債,又稱「准市政債」,是地方投融資平臺作為發行主體,公開發行的企業債和中期票據,其主業多為地方基礎設施建設或公益性項目。
這部分配套資金,對於分稅制後出現資金短缺的地方政府來說,資金缺口成為最大的困擾。此外,1994年開始實施的《預演算法》,也明確規定 「除法律和國務院另有規定外,地方政府不得發行地方政府債券」。
在這樣的制度背景下,地方政府要想解決4萬億帶來的配套資金缺口,舉債衝動強烈。但是擺在主動舉債的地方政府面前,目前只有兩條出路,其中一條是由財政部代地政府發行2000億債券。
至於另一條出路,地方政府只能選擇靠「出租政府信用」來發行「准市政債」。所謂「市政債」,就是地方政府及其授權代理機構發行的、以地方政府信用為保障的有價券,所籌集的資金主要投向城市公用設施建設,是西方國家一種有著百年歷史的成熟融資工具。但是在國內,還不存在真正意義上的市政債券,因此,一般隸屬於地方政府城市建設投資公司發行的企業債券——城投債,又被稱為「准市政債」。
中央代發債券和地方政府熱衷的城投債,「都是是變相的地方債」。國內一資信評估有限公司的評級總監解釋。
應對策略
「原本計畫發布的針對城投債發行進行規範的新規,現在發不出來了。」徐林透露,醞釀已久的規範城投債的新規現已流產。
今年上半年,發改委醞釀城投債新規的消息在業界傳開。當時傳出的信息是,城投債發行主體的評級必須達到「AA-」級,債項評級達到「AA+」級才夠資格上報等。徐林,僅這項要求,就讓好多城投債發行主體達不到要求,最後只能流產。
針對地方政府的信用風險,「我們是否可以借鑒美國的做法,就是如果地方政府的負債超出財政收入的150%,就不允許發行城投債。」徐林表示,劃定一條政府債務預警是很必要的。
但是,這一做法的前提是「地方政府有資產負債表」,而國內的地方政府卻沒有這個負債表,直接導致150%警戒線難以執行。
據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的一份報告估算,在2007年底時,國內地方政府債務餘額約為4萬億元左右,佔當年地方政府財政收入的143.7%。
另外,對評級中介機構和承銷機構,徐林還指出,「將來有可能採取打分制,引導客觀評級」,並且要「要掂量地方經濟水平和政府償還能力」。(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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