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官方新華社11月22號的報導稱,這1800多萬殘疾人大多依靠親屬供養,長期需要專人照料。而中國現有的各級殘疾人托養服務機構僅能吸納10萬人,佔有托養需求人數的0.56%,使得這些殘疾人在康復、教育、就業、參與社會生活等基本需求沒有保障。
報導稱,中國殘聯和財政部已經於11月22號啟動實施"陽光家園計畫"。中央財政從2009年至2011年,每年安排2億元專項資金,用於補助各地開展就業年齡段智力、精神和重度殘疾人的托養服務工作。符合規定條件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殘疾人托養服務機構,以及居家照料重度殘疾人的家庭,履行相應的申請審批程序後可獲得政府資助。
總部在紐約的中國勞工觀察負責人李強告訴本臺記者,中國最近幾年來在保障殘疾人就業以及維護殘疾人權益方面做了很多工作。這項"陽光家園計畫"對改善重度殘疾人的生活條件會有很大幫助:"這個是比較規範化了,因為這樣的話把這些殘疾人在一個地方照顧生活和起居飲食的話,一個方面能夠讓他們得到比較系統的照顧。另外一方面他們可以減輕家屬的負擔。"
深圳當代社會觀察研究所所長劉開明博士一直關注殘疾人的就業問題,劉開明也認為"陽光家園計畫"的推出,對殘疾人來說是一件可喜的事。但是,劉開明指出,中國《殘疾人保障法》有明確規定,所有社會單位必須按 1.5%的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否則殘聯就會對違規者罰款。但一直以來,殘聯對這筆罰款的使用情況卻沒有公布過。這讓他有理由懷疑,中殘聯和財政部每年2 億萬的專款能不能真的專款專用,切實幫助有需要的殘疾人:"有很多政府專項資金的使用實際上我們民眾都沒有一個參與的機會,比如說包括前幾年的陽光工程是培訓農民工的,到最後我們看到惠州和安徽都有貪污這個經費的。再一個我們也都看到質量比較低,靠關係從財政套取這個錢,那麼這個情況會不會出現在殘疾人專款資金上,我不敢現在下斷言。我希望能夠更透明,更公開,特別讓民間機構參與的工作,而不是由政府包辦。"
有報導說,北京殘聯計畫將 350萬元"陽光家園計畫"的專款,用於拓展北京市300個示範性溫馨家園對重度殘疾人的全日制托養服務。劉開明認為,由於中國各大城市殘聯的資金已經很充裕,中國的"陽光家園計畫"應該把改善農村殘疾人的艱難狀況放在首位:"中國殘疾人主體應該在農村而不是城市。因為我們有殘疾人就業的規定,不招殘疾人就要給殘疾人就業補助基金的。而農村沒有這個收入,農村地方的殘聯跟地方政府都沒有這個收入。我覺得農村這些人他們的情況更糟。應該用於他們上面。非常遺憾的是不知道我們能不能看得到那些東西?"
劉開明最後告訴記者,他剛從丹麥考察回來,他認為丹麥政府在改善農村殘疾人生活上作出的努力,值得中國政府借鑒:"我在丹麥我就參觀丹麥的農村,到一個農民的家裡,他那裡每年都要接待十幾個殘疾人工作,然後政府會給他資助。也就是說殘疾人報酬實際上是通過政府給的。讓殘疾人感到他是通過勞動得到的,他有自豪感,就不是一個老接受施舍的。讓他們得到社會的尊重。"
根據2006年第二次全國殘疾人抽樣調查的結果,中國大陸有超過8千萬殘疾人,佔全國人口的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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