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務院宗教局長王作安最近在中共中央黨校校刊《學習時報》發表文章表示,中國新型政教關係以政教和諧為價值取向。他指責"一些西方國家研究者" 認定中國宗教是"改版宗教",攻擊中國政府"壓制宗教信仰自由",是一種西方文化中心論的偏見。他表示,現在中國政府和宗教的關係,借鑒了中國古代和現代西方的做法,但又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特點,是一種"具有鮮明特徵的新型政教關係"。
王作安的文章說,這種新型政教關係有四個內容:1,國家尊重和保護宗教信仰及活動,但宗教不得干涉行政、司法和教育等國家職能;2,各個宗教一律平等;3,政府依法管理宗教,不干涉宗教內部事務,但宗教組織不能藉口政教分離不服從政府管理;4,宗教成員和其他公民的權利一律平等。
在美國的對華援助協會是專門調查中國基督教狀況的民間組織。對華援助協會負責人傅希秋牧師對自由亞洲電臺記者表示,中國官員對宗教政策的表態是在國內外壓力下的一種說辭,和中國的真實情況有很大出入:"比如說從九月份以來,山西臨汾的五萬人的一個教會,明天星期四早上八點半,五個教會領袖就要受審判了。比如說在上海同時萬邦教會,他們過去四五年沒什麼問題,現在突然就給它一個說是‘從事非法宗教活動'。四個牧師加上兩個執事全部被拘留、傳訊十幾個小時。"
文章表示,中國現在的政教關係以政教分離為原則,目的是防止以政代教或者以教代政,達到"信仰上互相尊重,政治上團結合作"的和諧局面。
傅希秋牧師表示,中國政府的宗教管理法規本身就有很多問題:"它這個四點,文字上,行文上好像說得都挺好聽,但關鍵是‘依法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最有詭異的就是‘正常'這兩個字,什麼是正常的?什麼是反常的?什麼是合法的?什麼是不非法的?最終還是由公權力機關,自己頒布了法規、自己又去解釋法規,自己去執行這個法規。"
傅牧師認為,中國當局對宗教的態度是控制和利用,能夠接受控制的就是合法的,否則就是不正常或者不合法:"最重要的就是說管你什麼宗教或者是團體,如果是乖乖的、絕對的控制下,那麼你就是好宗教,合法的。如果是有一點點獨立的崇拜的自由,按照中國的憲法和國際相關的人權法規,如果是按照這個的話呢,那麼它就不高興了,就變成了非法的、非正常的宗教。"
新加坡《聯合早報》最近發表文章認為,未來中國政府面對的最大問題將是政府和宗教組織的關係。廣東的唐荊陵律師認為,從五十年代開始,中國政府為了控制宗教組織下了很大力氣,很多宗教組織的負責人都是中共黨員。他認為,即使中國政府不斷加強對宗教的控制,但要求宗教信仰自由的大趨勢在中國是無法逆轉的:"可能會發生比較大的一些來自政府的逼迫。但是我想整個宗教自由在中國的話,它的走向是不可遏制的。因為這個並不是說取決於官方的意志,它取決去民間本身的這種信仰的堅定程度,以及民眾他尋找信仰的這種決心。現在從法輪功堅持這麼多年的情況來看的話,宗教信仰自由我認為在中國它的根基已經逐漸地奠定了。"
有數據顯示,中國有宗教信仰的人數近年大幅度上升。此外,在中國,民族問題也往往與宗教問題密不可分,如何處理好宗教問題,已成為中國當局必須面對的重大社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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