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光春收到「禮物」
徐光春聞之臉色大變
【看中國吳唯真報導】正在臺灣訪問的河南前省委書記徐光春15日接到法輪功學員親手遞交的禮物,當得知"禮物"是他被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刑事訴狀後,不敢帶走禮物,隨即倉惶離去。
徐光春率領河南文化交流團14日抵臺,在臺正式參訪的第一天,在臺北南港軟體園區,在準備離去時,一人上前遞上"禮物",徐光春開心地收下。但當被告知:"今天在高等法院下午兩點鐘,你被告了!""徐光春愣了一下,一時間反應不過來,這位具有法輪功學員身份的人即當面告知徐光春:"因為你迫害法輪功。"他馬上臉色大變,倉惶上車,避開媒體與法輪功學員。他的隨扈也隨即把這份裝有訴狀的禮物拿下車。此"禮物"是臺灣法輪大法學會理事長張清溪和法輪功律師團以違反中華民國"殘害人群治罪條例"以及國際法兩人權公約控告徐光春迫害法輪功的"訴狀"。
這是徐光春第二次出訪時遭到法輪功學員的控告。2005年7月21日,徐在出訪舊金山時,即因酷刑罪和群體滅絕罪被告。據統計,河南省證實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已超過上百人。
徐等一行人在臺期間處處見到法輪功的蹤跡,"制止迫害法輪功"的呼籲聲不絕於耳。15日下午他在親手接獲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受理的法輪功刑事訴狀後,當晚在臺北國父紀念館看完"河洛風"的演出後,欲驅車離去時眼見法輪功學員手拉"法輪大法好 真善忍好"的橫幅,耳聽法輪功學員對徐光春及隨行參訪團大聲地說:"徐光春在臺灣、美國被告","制止迫害法輪功","西班牙國家法庭起訴江澤民等官員"
張清溪表示,元凶江澤民在1999年發動迫害(法輪功)後,(1995年至2005年)徐光春主掌中央宣傳部副部長,在宣傳領域上,無所不用其極地污蔑法輪功。 (2001年)在他擔任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局長期間,爆發震驚中外的"天安門自焚案",炮製自焚事件,並栽贓給法輪功,煽動仇恨思想。此外,徐光春在擔任河南省委書記時,繼續執行對法輪功學員的殘酷鎮壓。
日前,西班牙國家法院已經起訴江澤民等五名中共高官。目前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已受理臺灣法輪功控徐光春迫害人權一案,張清溪呼籲臺灣檢察官立即開庭,傳喚被告徐光春。法輪功人權律師朱婉琪指出,這是人權公約在臺灣施行後的第一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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