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一些老百姓精得很,他們寧要貪官,不要酷吏。這又是為何?在他們看來,貪官只能偷偷摸摸地攫取財富,民眾也可以堂而皇之地揭發貪官,貪官之惡最多也是個人之惡。但到了酷吏時代,則是鐵通般的鉗制,個人之惡則變成制度之惡,整個社會籠罩在人人自危的白色恐怖之下。
在酷吏的統治之下,路不拾遺,盜賊絕跡。不過,你千萬別以為這是政治清明的大同盛世了,這樣一個「沒有罪惡」的社會一旦出現,根本的原因在於統治者壟斷了全部作惡的權力。
以今天一些人的眼光來看,古代的酷吏似乎是很吸引人的。表面上看,酷吏有以下好處:
首先,酷吏的一大特點是專門和豪強做對,用今天的詞就是熱衷「打黑」。漢代大酷吏郅都,「敢面折大臣於朝」,不避親貴。做濟南太守的時候,到任就捕殺閑氏首惡,摧折濟南豪強,權貴們都不敢正眼看他,稱其為「蒼鷹」,對他是又怕又恨。張湯更是專治諸侯王,誅戮富商、大姓、豪強,自然也是其強項。王溫舒治廣平的時候,大肆「打黑」,捕殺「郡中豪猾」,「相連坐千餘家」,「至流血十餘裡」。到十二月底,已殺得「郡中無犬吠之盜」。
其二,酷吏的政績大都相當突出,尤其善於強化治安。郅都上任一年多,濟南「郡中不拾遺」。他守邊的時候,匈奴害怕,不敢進犯,被稱為「戰克之將,國之爪牙」。厙狄士文為貝州刺史時「道不拾遺」、趙仲卿主持屯田時「收穫歲廣,邊戍無饋運之憂」,王溫舒做廣平郡的都尉,外地的盜賊不敢過境,及做上河內太守,只用三個月的時間,夜裡連狗叫聲都聽不到了。
另外,酷吏不僅「能幹」,而且大多相當清廉。郅都從不收禮,在任的時候不拆私信。張湯死後遺產不到五百金,王溫舒甚至連五十金都沒有。隋朝的厙狄士文「性清苦,不受公料,家無餘財……凡有出入,皆封署其門,親舊絕跡 」。
這樣的官吏,勤力「打黑」,又清廉,這麼一說,恐怕很多人會心嚮往之吧?可為何在古代,從官方到民間,一直都大力批判這種酷吏呢?對酷吏的批判貫穿儒家政治學說的始終,到底是古人糊塗還是今人腦殘?
古人批判酷吏,一來是因為其手段太殘酷,但更重要的是,不僅其手段殘酷,而且殘酷之後,也換不來太平繁榮,反而把社會搞得更糟!這又是為何呢?
最早提出酷吏一詞的是司馬遷,他專門做了《史記·酷吏列傳》,對酷吏們進行了尖銳的批評。後來司馬光也批評漢武帝「以法制御下,好尊用酷吏,而郡、國為治者大抵多酷暴」。《後漢書》的作者範曄對酷吏的壞處一句點破:「末暴雖勝,崇本或略」,意思是說,酷吏們追求用嚴刑峻法,用殘酷的手段來妄圖解決社會失範的問題,完全是舍本取末的行為,沒有抓住問題的根本,也自然解決不了問題。
社會的繁榮和穩定的根本在於設置一個相對公正的制度,要儘可能合理地分配利益和財富,這才是減少社會矛盾的切實可行的辦法。穩定的根本在於減少社會矛盾,而不是無視矛盾,靠暴力酷刑維持。僅僅靠強力,靠刀架脖子:「舉起手來,不許動」,這樣的穩定,縱有一點效果,也是暫時的。
酷吏嚴延年任河南太守時,為了數威,各縣的死囚集中到郡府行刑,血流數里,一時間野無行盜,庶幾太平。然而沒過幾年,更多的人鋌而走險,盜賊蜂起。朝廷也逐漸反思,好用酷吏之風也歇菜了。
制度不合理,不僅酷吏解決不了問題,就算是「酷皇」出馬也是白搭。明朝的開國皇帝朱元璋,出身貧苦,對於官員貪污腐敗深惡痛絕,想通過空前嚴酷的法律根除之。他規定官吏貪贓額滿六十兩的一律斬首示眾,並且剝皮實草。他還屢興大案,如洪武十八年戶部侍郎郭恆貪污案,牽連被殺的就有萬餘人。但結果如何呢?明朝貪腐有增無減,幾乎成了中國古代史上貪腐最嚴重的王朝。
如果一個社會的民眾,長期遭受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侵害,確實渴望有鐵腕青天的出現,用嚴刑峻法來盡快終結那種失範的現狀。這或許正是亂世中渴望酷吏「打黑」流行的社會心理基礎。
但千萬不要天真地認為,酷吏的嚴刑峻法就是「法治」。真正的法治,是以維護權利為本,而酷吏的嚴刑峻法,本質是為了鎮壓。酷吏之酷,絕不為紓解民困,而是為了取悅主子,酷吏「打黑」,說白了,就是更大的流氓去消滅地方小流氓罷了。酷吏這個角色,暗合封建政治的本質需要,是皇帝不可或缺的打手。酷吏「打黑」,錘擊豪強宗室,其實是為了維護最高集權的意志獨尊,替皇帝把有文才或武勇、有勢或有錢的中間階層,把「五蠹」去掉。他們同樣對民實施暴政,扒房、拉豬、牽羊。酷吏就是皇帝主子凶狠的牧羊犬,要像牧羊一樣收拾妥帖千千萬萬的納稅良民。
古代的一些老百姓精得很,他們寧要貪官,不要酷吏。這又是為何?在他們看來,貪官只能偷偷摸摸地攫取財富,民眾也可以堂而皇之地揭發貪官,貪官之惡最多也是個人之惡。但到了酷吏時代,則是鐵通般的鉗制,個人之惡則變成制度之惡,整個社會籠罩在人人自危的白色恐怖之下。民眾只能三緘其口,敢怒而不敢言,甚至不敢怒也不敢言。
在酷吏的統治之下,路不拾遺,盜賊絕跡。不過,你千萬別以為這是政治清明的大同盛世了,這樣一個 「沒有罪惡」的社會一旦出現,根本的原因在於統治者壟斷了全部作惡的權力。一個通過「打黑」消滅了豪強的社會,只是讓一個個民眾直接面對更強大的統治者的全面鉗制,更加無還手之力。
「打黑」之後,小民們或許能夠得到一點好處和安寧,但那只是短暫的。酷吏打黑除惡一時,卻讓惡的制度長命百歲。更何況酷吏絕不是依法辦事的人,絕對只是人治,曲法枉法是酷吏的家常便飯。史書記載,酷吏周陽由「所愛者,撓法治之;所憎者,曲法滅之」。王溫舒縱使督捕,「快其意所欲得」。沒有來自民眾的約束,只對主子負責,酷吏們哪裡還會遵循法條,哪裡還顧得上程序正義呢?
因為替主子出頭賣命,酷吏的官運一般都相當好,經常越級升遷,屢廢屢起,深得皇帝喜愛。張湯就是因為替漢武帝屢次清除諸侯豪強而深受武帝信任,升為御史大夫,位居三公,僅次於丞相。還有尹賞,他起初任縣令,犯「殘賊」罪免官。但後來又很快被重新起用為鄭縣令。後來因首都長安治安惡化,尹賞被任命為長安縣令,皇帝賦予其「得一切便宜從事」的全權。不久,尹賞升為江夏太守,因為誅殺盜賊及吏民太多,又坐「殘賊」之罪免官。後又因為「南山群盜起」,尹賞又被重新起用,任右輔都尉,不久再升一級。
這也是古代酷吏頻出的原因,說白了,就是一種政治投機罷了。
不過,酷吏投機,這條路也不是那麼好走的。雖然他們在官場常能平步青雲,但最終的結局往往很悲慘。皇帝主子經常要把他們拋掉,來假裝好人。不僅郅都、張湯、嚴延年都無善終,漢代十幾個著名的酷吏,沒被殺的僅有趙禹、楊僕等兩三人,唐代的酷吏,也就姚紹之、毛若虛等幾人得以倖免,其餘都沒逃脫斬首誅族的下場。
酷吏「打黑」,別迷戀它,它只是個傳說。(李鐵,香港浸會大學西方政治哲學博士,擅與流行的謬誤作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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