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政府說ECFA非簽不可,沒有替代方案,今年5月之前就要簽,引發民眾的疑慮。Getty Images
政府要和中國簽ECFA(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的政策受到民間很多批評,但政府一直未能直接針對這些批評提出正面的改進,反而用一些不恰當的方式來回應,其中一種回應是說反對者沒有替代方案,所以沒資格反對(其他不恰當的回應請參閱臺灣智庫網站上之「政府宣傳ECFA的不當手段」一文)。反對者當然有替代方案,ECFA真正的問題反而是政府沒有替代方案。
沒有替代方案的談判一定會輸掉
任何政策最基本的替代方案就是「不做」。就像到商店買東西,若價格談不妥就說不買,這樣才不會買到太貴的東西。反對ECFA的人有很多替代方案,而最基本的替代方案,就是談不到合理的結果就不要簽。然而政府卻沒有替代方案,所以政府說ECFA非簽不可,今年5月之前就要簽。這種把自己的選擇說死的做法,就是讓自己毫無談判的籌碼,所以李光耀先生才會說馬政府把自己的底牌都翻出來給人家看,談判一定會輸掉。
各種談判要成功,一定要有替代方案,也就是當對手不接受我們的要求時,我們還有別的路可走,這樣對手才不會予取予求,我們的談判才不會輸掉,馬政府沒有為ECFA準備替代方案,就使它對中國的談判幾乎一定會輸掉。也就是會傷害臺灣的利益,就像是東西買貴了,或把臺灣賣得太便宜了一樣。
反對政府ECFA政策的人士除了主張可以不簽之外,還提出了很多可能的替代方案,但政府卻加以漠視。合理的決策應該是同時分析幾種不同的替代方案,每種方案分別都做必要的配套且把它安排到最好的情況,然後再來比較各種方案的優缺點,最後才選出最好而可行的方案。
例如一班學生要去畢業旅行,絕對不是班代表說要去阿里山,大家就非去阿里山不可。一定要先對阿里山、墾丁、花蓮、澎湖等幾個可能主要目的地想好可能的行程規劃,並評估大致的成本,然後再由大家討論來決定要選哪個目的地。依這樣的道理,ECFA問題除了依政府目前無條件要簽的方案之外,可能的替代方案至少還包括附加上必要條件之後再簽、更充分討論和談判之後再簽、先做個別重要產品降低關稅的談判、透過對外投資來迴避中國的貿易障礙、加強對其他國家的合作並促成更大區域之合作,以及專心提升國內產業競爭力等做法。馬政府不思考這些建議,反而一心一意非簽ECFA不可,乃是一種放棄替代方案的投降主義。
配套、延期或先個別產品談判
首先來看第一種替代方案,即可以降低ECFA之缺點的附加條件及配套措施。批評ECFA的人士提出了:須和其他國家也簽訂自由貿易協定以避免經濟只能依賴中國、須要求中國去除各種補貼和非關稅貿易障礙以真正公平競爭、須誠實和國內受害產業及勞工農民討論補救和補償措施,以及須給人民公投以尊重民意並增強談判能力等等條件和配套措施。這些做法都可以降低ECFA對臺灣的傷害而使它較可能對人民有利。這些條件就像是會議時的修正案一樣,應該更優先討論處理。但政府卻置之不理,自動放棄或否決這些替代方案。
第二種替代方案是不要急著馬上簽。如果人民對一項政策仍無法達成共識,或者政府一時無法瞭解或規劃上述配套的條件,那就像開會時的延後再議或交付專案委員會研討一樣,可以把決策時間延後,將各種爭議和配套措施弄清楚。然而政府在許多事情沒交待清楚,官方很多報告和數字自相矛盾或明顯錯誤的情況下(請參閱前引「政府宣傳」一文),卻仍執意要在今年5月之前簽訂ECFA,完全漠視這種在孫中山先生的民權初步上明白列出的替代方案。
第三種替代方案是先就個別產品進行談判。國際貿易談判幾乎都是由個別產品談起。美國至今不願和我國談全面自由化的FTA(自由貿易協定,Free Trade Agreement),但幾十年來一直和我國談判個別產品降低關稅、開放進口以及去除不公平現象等等問題。現在的政府團隊過去已經具備了許多因對美談判而降低各種產品關稅、開放雞肉牛肉進口,以及加強取締仿冒品等等的經驗,豈會不知各產業都有很複雜的因素要考慮,所以不能一次全部談的道理?政府對中國不談個別產品馬上就跳到全面自由化的做法,必然會使很多產業應考慮的問題未被考慮或被犧牲掉。這顯然不是好的談判方式,也違背政府自己所說的先易後難的說法。
透過第三國貿易或對外投資
政府說要簽ECFA最主要的理由之一,是「東協加一」(即東南亞國協國家加上中國簽訂一個自由貿易區協定)之後石化業將因中國的高關稅而無法和東協競爭。但若為了石化業而談判所有產業的關稅,實在是太麻煩,我們應可先直接和中國談判要求降低石化產品關稅,即可免除石化業的困難。
中國當然不一定同意降低石化產品關稅,那我們也可採取第四種替代方案,即透過東協國家間接出口到中國。只要有任何一個東協國家願意降低或免除石化產品關稅,我們即可將石化產品出口到該國,加工之後再以該國產品之身份免關稅出口到中國和其他東協國家。即使也沒有任何一個東協國家願意降稅,我們也可出口到某國免稅的加工出口區或特區加工,則產品除在該國內需市場之外,一樣可以得到免稅。若到某個小國加工可以適用外銷退稅,則即使該國不願降稅,我們也可到該國加工後再出口到其他國家,而除了這小國的小市場之外,對其他國家的出口實質上也得以免稅.
有人可能質疑說東協的某國為何會願為我國減稅?而減稅必須對所有會員國一律適用,所以我們也不會得到好處。若有這種顧慮也可用第五種替代方案,即對外投資。我們若以到某國投資石化產品的加工業為條件,而要求某國降稅,即可能有國家會為了得到這些投資而願意應我國的要求而降稅。而由於加工廠是我國相關廠商的投資,即使其他國家產品也一樣減稅免稅,我們去投資的廠商當然還是優先回臺灣的母廠採購。
第六種替代方案是讓關稅特別高的產業去中國投資。以石化上游產品而言,政府和業者雖一直以它做為簽ECFA的主要理由,但主要業者台塑同時卻也主張臺灣石化業出口比重已太高,應該直接去中國投資。而經建會也說輕油裂解若不去中國投資,則在中國的中下游台商將失去競爭力。在這種官商壓力下,石化業仍不准去中國投資的輕油裂解,恐怕很快也會開放去中國投資。既然如此,我們就可用第六替代方案,先准石化業去中國投資而免除其遭遇的中國關稅障礙,不必急著談ECFA。
全面自由化或以知識經濟獨步天下
第七種替代方案是加強和美國合作推動APEC(亞太經濟合作,Asia-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整體的自由貿易協定。若這個大協定能夠成功,政府擔心的邊緣化問題也就不會出現,雖然我早已指出,外國簽FTA本來就不會造成政府宣傳的那種把我國邊緣化的效果(請參見《看》雜誌49期〈沒「自由貿易協定」不會邊緣化〉一文)。
第八種替代方案是忘掉利用ECFA爭取在中國特權的心態,而把力量集中發展知識經濟,提升本國產品的國際競爭力。政府和某些廠商花了很多力氣在爭取ECFA,其重要目的是想得到我國產品賣到中國時免關稅的特權。然而產業是不可長期依賴特權的。特權將使廠商較不努力從事研發和產業升級,導致實際的國際競爭力將相對下降。因此政府與其把大部分力量花在ECFA而荒廢其他政事,將來又要拿數千億的經費來救濟因為ECFA而受害的產業和勞工農民,不如把這些精力和經費用來強化國內的研發和知識經濟。若我國的產品具有獨到的品質設計,甚至有別國沒有的知識和專利,則我們根本不怕被課一點點關稅,也不怕別國簽FTA而把我們排除在外。
不簽ECFA也是ECFA的替代方案
ECFA至少有這八種替代方案,而各方案還可以有很多不同的細節,政府應該一一去評估,而把這八種和ECFA一起比較挑出最有利的方案來採行。若包括ECFA內共九種方案都是成本高於利益,那政府還有第十種替代方案,就是不簽ECFA,也不要這八種替代方案,維持既有的努力反而最好。所以替代方案其實很多,只是政府自己不去思考,反而誣衊批評者沒替代方案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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