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地城市建設日新月異、市政投入不斷增加的大背景下,以前市政部門中的綠化處等「清水衙門」已逐漸成為商家眼中的「香餑餑」。傳統上的「清水衙門」如殯葬、福利、愛衛會及博物館等機構也是貪腐案件頻發,以至有專家表示,近年來傳統意義上的「清水衙門」,正逐漸成為職務犯罪的高發區。
事實上,所謂的「清水衙門」不過是公眾對現代政府管理部門的傳統解讀,也是一種明顯的誤讀。從本質上講,所有公共權力都是一種資源,它的背後是利益。公共權力的行使,意味著對資源的配置和利益的分配。也就是說,有權力就有權力濫用和權力尋租的可能,而當權力可以換錢時,「衙門」也就不再清,「衙門」裡的人也就不再正。這世上本就不存在什麼「清水衙門」。
無論「清水」還是 「渾水」,都有「水」,而有水就會有魚,有魚就有人對它垂涎欲滴,會想方設法將它據為己有。當「衙門」裡的人將本不屬於自己的魚非法據為己有時,就產生了腐敗。「清水」可能產生小腐敗,「渾水」則容易製造大貪官,但這都是權力的本質屬性。
「清水衙門」頻發貪腐案給我們什麼警示呢?權力不分大小,「衙門」不分清渾,只要有權力存在,就要精心設計監督制約機制。尤其是在當代,政府的管理和服務職能大為膨脹,各個政府部門都掌握著大量的公共資源,在利益再分配時,如果沒有嚴密的程序設計和嚴格的外部監督制約,難免會受到外來因素的影響出現偏差,把公共資源當作「唐僧肉」據為私有或合謀集體侵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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