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大官員說,八月提交的刑法修改中根本沒有涉及廢除對幹部貪污賄賂罪的死刑。法律界人士說,對貪官施行死刑只是一種政治手段,而鼓勵媒體監督,官員財產申報等制度,才是防微杜漸的根本性舉措。
*「人大」內情*
中國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副主任陳斯喜,最近接受了人大網等的聯合訪談。新京報說,陳斯喜回答網友提問時說,前不久人大常委會審議刑法修正案草案時,並沒有考慮過取消貪污賄賂罪的死刑問題,也沒有涉及刑法中有關幹部貪污賄賂犯罪的修改事項。
8月23號公布的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有關刑法修正案第八草案曾引起廣泛關注,因為草案中建議取消13項經濟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不過,並不包括貪污受賄罪的死刑。
*力挺死刑*
刑法修改草案公布後,陝西省西安中級人民法院8月24號,就以受賄826萬元判處前公安部原部長助理、經濟犯罪偵察局原局長鄭少東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上述兩項新聞一前一後。
與此同時,中國國內輿論對所謂「貪官免死」的辯論一直沒有平息。財經網援引陳斯喜的話說,貪污賄賂嚴重侵害國家和人民利益,必需嚴懲;環球網的民調顯示,九成的網友認為,中國不應取消貪官死刑,「貪官免死」,天理難容。
正義網署名「溫泉」的文章說,貪污賄賂罪損害國家公職人員職務行為廉潔性、公正性的成分,動搖公眾對國家工作人員的信任以及執政基礎,其罪行比市場交易中的經濟犯罪危害更大。
*免死的原則*
不過,一些維權律師認為,中國應該逐步廢除死刑,包括對貪官的死刑,而這種觀點的初衷不是姑息犯罪,而是基於國際人權原則。
北京維權律師李方平說:「我個人認為,從國際人權法規來講,對非暴力犯罪廢除死刑是一個應該提前達到的目標。總體上講,我個人還是認同,非暴力犯罪應盡快或者逐步取消死刑的適用,或者在實際操作中減少使用死刑。」
他注意到,實際上貪官被判死刑的數量在減少,他對美國之音說:「實際操作中我們也看到,對貪官判處死刑的比例,實際上越來越少,而且有一種越來越弱化的趨勢,對其他刑事犯罪,我們沒有看到這樣一個很顯著的趨勢。」
*維持死刑的政治取向*
北京維權律師李方平還說,中國刑法對貪官不放棄死刑的價值取向,似乎更多的是政黨希望以此取信於民,平息民怨,穩定社會,而不是基於國際人權標準:「目前是一個權貴資本主義,和以前的毛時代不同,經濟上的自由程度比較高,比如引進了市場等,因此給官員很多機會。政治體制的高度壟斷對官員要求非常高,傳統上 (中國)對貪污腐敗恨之入骨,但是又無法上升到政治體制層面去發出訴求,所以對執政黨和民間來講,公開宣稱廢除死刑,民意壓力比較大。」
*根治與震懾*
北京維權律師江天勇也認為,中國應該廢除死刑,考慮到國情,暫時取消死刑比較困難,但是要首先逐步取消非暴力的犯罪死刑,比如在處理經濟領域犯罪案件上。
不過他強調,重要的是採取抑制腐敗的根治辦法:「關於貪官這個問題,我認為也應該取消死刑,不能靠以死刑震懾,解決官員貪污問題,應該更多地從制度層面,比如,對權力有更多的制約,通過多黨競爭,媒體的開放等,而不是最後到了一定的結果,要對他們處以死刑,我覺得這是解決不了問題的。」
*遙遙無期*
江天勇律師說,僅以長期議論的官員財產申報制度一項來看,議論至今遲遲不能出臺,內部爭議很大,幾易其稿,可見背後利益博弈之激烈,因為這類做法如果認真實施,可以抑制腐敗滋生,防微杜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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