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底,我的電子郵件信箱裡收到了一封國內記者的來信,是要採訪我對於中國網際網路管理現狀的看法。為什麼這個記者要問我這個問題呢?背景是他正在寫一篇新聞稿件,內容是關於最近國家廣電總局傳媒機構管理司下面的網路處處長楊培紅涉嫌受賄、被警方立案偵查這樣一個事件。
這位處長掌管著簡稱「網路處」這樣一個機構,是廣電總局網路視聽牌照發放的核心部門,權力非同小可,包括對所有網上視聽節目內容的監管、審批。所以這位楊培紅處長涉嫌受賄被偵查,就牽扯到了一系列對於中國網路內容管制機制的評價和看法,也就是這位記者寫稿件到這裡,希望我提供一些看法的原因與背景。
其實廣電總局還不是在中國網際網路內容管制中最重要的一個單位,中國國務院的新聞辦公室才是真正對網路內容的管制單位。但是廣電總局由於最近的三網融合背景,在網際網路上對於內容管制也確實起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不管是廣電總局還是它下面那個處級單位網路處,或者是國務院新聞辦公室,都是中國政府對於媒體、包括網路媒體宣傳和管制權力機器的一個重要部分。
過去我們把媒體分成廣播、電視、報紙、期刊等許多種類型。那廣電總局呢,就是中國政府對廣播、電視類實行管制的主要部門。但在網際網路高速發展,並且在社會上有廣泛應用的今天,所有的媒體形式都出現了融合的狀態。那麼過去的廣播電視,或者是印刷媒體內容,也全都能在網路上通過各種應用技術得以呈現,並且得到極大程度的轉播。
所以國家廣電總局作為政府對於視聽內容生產和管制的權力部門之一,它的管制範圍也就相應地延伸進入了網上的內容。和國務院新聞辦的網路局,以及管制其它印刷媒體的宣傳部門互相重疊,既是政府部門之間權力和利益的爭奪和重新劃分,也是國家意識形態機器適應網路時代的變化過程。
在這個背景下看,叫做廣電總局的這個小小網路處,以及處長手中的權力,他在廣播電視、電信和網際網路三網融合的背景下,地位就極其重要。因為網際網路電視、手機電視、IPTD的牌照,都是在他的這個部門進行管理。
那麼在這個關鍵制度的配置上,網路處的問題決不是一件小事。果然在我給國內記者的回覆郵件剛剛發出,在另外的渠道就看見了中宣部已經對這個事件發表了不准報導的禁令。10月28號中宣部對許多中國媒體發出的禁令是這樣說的:「請各媒體採取有效措施,切實加強內部管理,嚴格執行宣傳紀律,規範新聞信息來源,確保不再炒作以下事件」,接著列出了8大事件,其中之一就是國家廣電總局網路處長一事。
這樣一來,國內的記者當然不可能再發出任何報導,更不要說是我的評論了。所以同一記者又給我發了一封信,除了遺憾不能發出報導之外,他還特別說了一句:「資料是不會過時的」。
看到這句話的時候,我也產生了如下的聯想:就是儘管這些國家宣傳和管制的信息時代權力形式有所變化、官僚機構不斷調整、使用技術不斷更新,核心使命還總是一個,就是讓中國人的信息環境和表達渠道都限制在必須接受和順從現行政治體系的範疇之內。而權力的腐敗,包括這位處長可能出現的受賄這樣的不良症狀,也正是這個政治體制的必然產物。
那麼網路時代如果說任何資料都可以以數位信息的方式儲存下去,那麼這樣的政治制度,以及相應的信息管制會不會過時呢?只要這種機構還繼續存在,那麼人們對於網路上爭取自由的努力,也不會停止。
(文章只代表評論員個人的立場和觀點)
(根據錄音整理,未經作者審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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