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是「高碳經濟」製造者
中國實行低碳經濟首要是制度改革,「高碳經濟」源於政府對資源價格的長期管制。
目前中國單位GDP能耗是日本的8倍,美國的4倍,印度與韓國的2倍。和我們發展類似的印度其能耗亦遠遠低於我們,我們應為此感到羞愧。國家為解決經濟發展的能源問題一直在海外並購油田,但如果減排真正看到實效,則無需收購。
1995年左右,國內原油消耗等於支出,恰好持平,自1996年開始,中國增加原油進口,2009年,中國石油50%依靠進口。
長期以來的政府政策並沒有鼓勵企業節能,而是刺激了增加能耗。地方政府績效與GDP挂帥,助推高耗能項目的上馬,且政府長期實行能源管制政策,給企業造成「取之不竭,用之不盡」的虛假幻像,使得市場價格不能充分體現能源價格的稀缺性,由此誤導著企業向高耗能道路越走越遠。因政府政策方向與目標偏離,導致只能依靠行政手段來拉閘限電,導致目前的柴油脫銷局面,導致了一系列的連鎖問題。
我們要讓錯配資源回歸正軌,首要邏輯應是讓市場發揮作用,上調能源價格,利用價格信號,市場化結構調整,市場化節能減排,放鬆管制,減少政府干預。當低收入家庭發生困難時,政府應施以財政補貼。資源價格和要素價格大幅上漲雖則給企業帶來短期困擾,但價格上揚之後倒逼企業精打細算,從長期來看才是實現低碳經濟的正確路徑。
權利是市場的基礎
政府在過去可以十分低的價格從農民手裡拿到土地,再低價賣給企業,現在這一路徑已經不可再貿然實行。公民權利意識在逐年上升,政府補償標準達不到民眾心理預期,實行強拆強征勢必引發社會矛盾,近期的諸多群體性事件便是源於此。
在社會層面上,政府必須尊重社會權利,必須意識到市場的基礎是權利,以權力侵犯權利的做法,從公平的角度來看是製造不公,而從經濟的角度來說就是製造「高碳經濟」。
我們看到政府部門一再侵犯企業的採購權、定價權、自由進入權等等。即便是消費者,其自由選擇權也一再被侵犯。在正常情況下,凡涉及權利,只有通過法律程序才能調整,行政部門不得以任何名義限制或取消經濟個體的權利。在權利和其激勵機制下,對權利的保護迫使人們創造財富,保證市場經濟基本活動的運行。反觀無論英國還是美國的發展,都建立在對產權的明晰界定和保護之上。我們要警覺的是,我們正在往回走:經濟槓桿被束之高閣,以宏觀調控為名的行政手段日漸流行,被當作調節經濟和駕馭市場的萬應靈藥。市場化對策之所以成本低,原因是它建立在尊重經濟個體權利的基礎之上,因此其效率遠超行政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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