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李家峪強拆的受害者,2010年8月17日上午11點,正在上班的我突然接到我哥哥的電話,我哥哥泣不成聲對我說:「你今天下午千萬別回家了,家裡出事了!」這時我又追問:「到底怎麼了?」這時我哥哥又說:「家裡被強拆了,家裡人都被綁架了!你趕緊報警吧!我是逃出來的,老爸老媽還被他們扣押著,手機錢包都被他們扣押了,我現在在雲崗居委會給你打電話,已經報警了,一會警察就到,你也報個警吧!」 聽到這裡,我的心突然咯噔了一下,崩了好幾天被強拆的弦,終於爆發了,他們終於動手了! 我家座落於北京市豐臺區長辛店鎮李家峪村,李家峪這個村在北京市豐臺區經濟上應該是比較落後的小村,全村大概400多戶人家,大概1000多人! 由於豐臺區規劃,道路拓寬,我家正處在道路拆遷範圍內!村子裡的 片長,對於拆遷的事兩次來過我家,瞭解情況!我家子孫三代,六口人,住在一處宅基地內,宅基地500多平米,大大小小15間房屋!居住的無憂無慮!
就在在前幾天,村裡拆遷辦主任帶著兩個陌生人來到我家,稱這兩個人是鎮裡的官,對於我家現有的條件,提出了兩個應對的所謂村委會制定的標準:1一套180 平米的房屋 2同等面積的宅基地置換 。對於她們制定出來的標準,我母親及我的全體家人不是很滿意,提出了我家現有的困難,一套房屋全家沒有辦法住;置換土地,因為家是公路邊的房屋,換到其它地方,肯定不行,談判未果,拆遷辦主任又稱,如果不搬,我們早就找好人了,你就等著強拆吧!說完他及另外兩人氣沖沖的走了!此時我家被搶拆的弦就繃得緊緊的。
13日,我家收到了村委會給的告知書,稱:我家由於多次交涉,堅決不交出自己的宅基地,阻礙了村民團結,經濟建設,經村委會會議通過被列為釘子戶典型!此告知書我家現在存有原稿,並該有村委會的紅章!我家稀裡糊塗的就被戴上了釘子戶的高帽子!在這裡我要說一下,我父親郭明,在李家峪村公認的老實巴交的為人,在本條公路建設規劃中,被列為拆遷戶的有22戶,目前未拆遷的還有1半以上,被發告知書的卻只有我家了!真不知道村委會的會議通過是怎麼通過的?
16日傍晚,大概 十個 片長,還是用原有的條件與我母親進行談判,勸我們還是搬吧,我母親未能同意,並在一次道明瞭我家現有的困難,也希望他們回去再商量一下! 接下來就是17日,我接到了我哥哥的電話! 我接完電話,第一時間撥打110,進行報警,請了假,趕回家,與我哥哥會和!經與我哥哥仔細瞭解:「上午9點左右,村拆遷辦主任與我家進行談判,稱長辛店兩位鎮長正在李家峪村委會,等我的家人去村委會進行談判!由於我母親腿腳不是很好,要求讓鎮長來我家進行談判!這時拆遷辦主任接到了個電話,說不談判了,這時外邊有人敲門,將其叫走!大概經過五分鐘,約100多名不明身份的彪形大漢,將我家人強行按住,就連我家9歲的小侄子都有兩個壯漢強行拖出,嚇得哇哇大哭,並分別押入事先停在院外邊的幾輛金盃車!我的家人被稀裡糊塗的的送到了一個破屋子內!此時我侄子一直在哭!由於此屋子有個後窗戶,我哥趁看管的不注意,逃了出來,逃到附近的雲崗社區報了警! 我與哥哥會合後,打電話叫了我的一個同學,還有我家一個親戚,一起來到了那個收押我家人的破屋子。
這時屋子門口還有兩人看守,我走進那個破屋子,第一時間就是先看看我母親怎樣,因為我母親一直有高血壓的毛病,心裏一直不放心!屋子所有的窗戶都是用塑料布密封著,屋子裡熱的透不過去,我第一反應,撕掉塑料布,打開窗戶,先透透氣。我又來到我母親前,看到我母親眼睛一直緊閉著,呼吸一直很緊張,我這時趕緊拿出手機撥打了120,要求趕緊過來救人!並將我父親,母親攙出這個破屋子,進入了我親戚的汽車裡。由於120一直沒有過來,先直接去醫院,這時門口的兩個看守,加以阻攔,讓我們等他們領導過來,方可離開,這時我們與這兩人放生了口角上的爭執,這兩個人就站在汽車前,不讓汽車啟動,大概十分鐘後,120趕到,我將我母親攙到120車內,這二人才不敢阻攔!
接下來,我們就來到了長辛店醫院,挂了急診,我母親經檢查,血壓升高,並查出了心臟病,如在晚送到,隨時會有心肌梗的危險,還好送來的比較及時,病情才得以控制!
我父親經檢查,腰部嚴重軟組織挫傷,需要靜養!
安頓好老爸老媽後,我與我哥哥回到家裡,這時家裡500多平米的院子,大大小小的15建房子被夷為了平地,看到曾經生我養我31年的家,心裏頓時酸酸的,有種說不出感覺!看了看被拆的雜亂無章的家,我的心也好像被拆碎了一樣!轉過頭,我們來到了李家峪村委會,見到了李家峪村書記 李奇, 村主任 白文淵! 與他們進行交涉,我當時強力壓住心中的怒火,真想找把菜刀狠狠的砍死那兩個傢伙!心想這兩個傢伙純粹就是混蛋,我不和他一般見識,我要用法律保護自己!我直接問白文淵,你們強拆有合法手續嗎?白文淵自稱有,就是前幾天蓋有村委會公章的那個告知書!面對這樣的法盲我無話好說!
朗朗乾坤,天理難容啊!關於我家被搶拆的事宜,20日北京新京報也做了相關報導!希望大家看後,給以支持,謝謝!
附:
村委會「維護全村村民利益」40分鐘強拆民房
2010年08月20日07:02 來源:《新京報》
截至昨日,60歲的豐臺區長辛店鎮李家峪村村民郭明,與老伴鄭桂琴已在醫院度過三天。17日上午,郭家房屋被村委會強拆。李家峪村委會稱郭家阻撓鄉村改造,郭家人稱500平方米宅基地只換一處樓房,難以解決居住問題。
一家人被塞進車內拉走
郭明老人的大兒子郭建生說,該村正在進行鄉村建設,他家的宅基地處於一條規劃的道路上。17日上午一名村委會委員來到家中,就拆遷問題協商未果。該委員前腳出門,後腳就進來十幾個人,把郭家人往外拽。一家人被塞進幾輛車內。
郭建生說,一家人被拉到約3公里外的一處院落內,並有人看管。當天上午10時許,他鑽窗逃出報警,並叫來急救車將已發病的母親送至長辛店醫院。當天下午5時許,自家共500平方米的院落成為平地。
「村莊改造建設受阻」
郭家的多名鄰居證實,拆房共用了兩臺鏟車和數十人,40分鐘後郭家的房屋蕩然無存。
一份由村委會8月10日出具、發給郭家的「收回集體土地使用權告知書」顯示,郭明至今仍未與村委會達成拆遷安置協議,拒不交出所佔集體土地的使用權,致使村莊改造建設嚴重受阻。「告知書」還提出兩種搬遷方案:宅基地置換上樓、或是進行宅基地調整。
郭建生表示,家裡總共六口人,但一處宅基地只能換一套180平方米的房子,難以解決居住問題。宅基地調整更不合適,還需建房。
該村村委會主任白文淵稱,強拆是維護全村村民利益,如果認為強拆不妥,郭家人可以走法律途徑。
律師說法
村委會無權強制拆除
「要有一個程序,不能說拆就拆。」北京問天律師事務所律師周澤認為,村委會和村民是平等的民事主體關係,村委會無權強制拆除村民房屋。即使認為村民住宅佔用集體土地,需要排除妨礙,也應該通過訴訟,由法院執行強制拆除或依法授權強制拆除。(記者張太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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